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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09:22 信息来源:舒城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舒城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本年度报告通过舒城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网(https://www.shucheng.gov.cn/public/column/6598771?type=4&action=list)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财政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6号舒城县财政局一楼105室信息中心;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027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扎实落实《条例》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的牵头职责,细化公开标准和细则,促进公开透明财政建设。全面梳理县财政局权力责任清单,从源头公开财政权力事项,按季度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其他权力事项运行结果,促使财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工作任务落实,多举措推进我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1年,我局以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主要载体,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法规政策、重大决策预公开、财政资金等各类信息4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在办公室和信息中心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等渠道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依申请公开全程不收取费用。2021年我局收到公开申请共2件(网络渠道申请2件),向社会公开1件,非本部门掌握1件。所有申请均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021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县政府办统一安排开展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现存继续有效、予以废止的文件进行分类清理。主动公开现存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每份文件均提供PDFWORD两种下载版本。所有发布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三级审核和分类审核,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无重大表述性错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将财政信息宣传与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融合。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各股室(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同时完善社会评议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2021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高度有待提升。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还不够全面。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提高对信息公开的重要认识。二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深化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主动公开范围,做到及时、准确、全面、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收费。


舒城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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