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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6 08:32 信息来源:舒城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财预〔202221

 

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开发区)财政所:

为切实做好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县财政局制定了《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126

  

 

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的通知》(皖财办〔20201063号)等要求,为做好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着力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严格落实预算公开主体责任,继续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健全预算公开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公开主体。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县财政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公开工作,各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预算,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公开本单位预算,并对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和细化程度负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审计监督和各项检查,依法依规对监督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二)拓展公开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2022年要继续将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下同)纳入预算公开范围,各部门要有序组织推进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实现单位预算公开全覆盖。各部门在做好本部门预算公开的同时,要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其按要求同步公开预算。

(三)规范公开内容。

1.政府预算。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算按规定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分地区公开,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公开,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2.门预算。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汇总预算,下同)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表应当包括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等14张表格;部门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并对本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情况等重点事项作出说明以及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3.单位预算。涉密信息外,单位预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表应当包括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等14张表格;单位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应当公开到款,并对本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情况等重点事项作出说明以及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4.“三公”经费预算。县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各部门、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按总额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该项需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公务接待费”公开,并对各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说明。

5.预算绩效。县财政部门要随政府预算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各部门、各部门所属单位要随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公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包括项目概述、项目类型、立项依据、实施主体、起止时间、项目内容、年度预算安排和绩效目标等信息。

6.政府债务。县财政部门要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随同预算公开上一年度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本地区和本级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随同调整预算公开当年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四)统一公开时间。

1.政府预算。政府预算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县财政部门要在法定时限内公开政府预算,并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

2.部门预算。各单位部门预算应当于2022214日前集中向社会公开相关预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3.单位预算。各单位预算应当于2022214日前集中向社会公开相关预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五)规范公开方式。

1.政府预算。县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设立预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将政府预算在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在政务公开网站集中公开。

2.部门预算。各部门要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立预算公开栏目,将部门预算在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在政务公开网站集中公开。

3.单位预算。各部门所属单位通过主管部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本单位预算。

对以上公开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均要编制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

(六)严格保密处理。

加强预算公开保密审查,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财政部门负责审查政府预算的涉密事项,各部门、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审查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的涉密事项,依法界定属于秘密事项的信息不予公开。

三、相关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预算公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预算法第十章第九十二条规定: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县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持续跟踪落实到位,确保预算公开经得起检查检验。

(二)做好基础工作。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为预算公开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完善预算公开文本制作,预算公开表和情况说明保证完整规范,不得缺表漏项;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加强与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联系沟通,确保公开平台稳定运行、公开信息安全有效。

(三)强化舆情回应。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加强预算公开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耐心细致解疑释惑,对于公开后可能出现的舆情反应,应当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及时主动回应,方便社会公众理解。对于预算公开中遇到的重大、共性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财政部门和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反馈,切实妥善解决。

(四)加强通报考核。财政部、省财政厅每年都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到各级政府。为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参照省市里做法,县财政部门将对县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因预算公开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提请县政府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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