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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财政局
政务公开专项提升行动总结

发布时间:2022-05-09 08:25 信息来源:舒城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政办明电〔202212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开展部署政务公开专项提升行动工作,由分管领导亲自抓,信息中心负责细化任务分解,现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工作

按照专项提升行动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本部门已公开的信息,对存在的政务公开质量不高、依申请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提升主动公开质量

1、做好政策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意见征集库公开意见征集通知、起草说明、政策依据、意见反馈等相关内容,全面征求公众意见。严格落实20个工作日之内公开发布的规定,公开时标题、发文时间、有效性、咨询电话及机关、关键词等要素齐全。规范文件发布形式,除特殊情况外,公开时应采用去公章的文字版并统一字体,附件提供WORDPDF两种下载版本,便于公众检索、查阅。政策解读材料要随文件同步签审,并于文件公开之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配套公开;文字解读在符合6要素的基础上立足通俗化、清晰化,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的实质性解读;图片类解读立足新颖化、形象化,对庸俗化解读、形式化解读,一律重新解读;采用发布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加解读关注度。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和专项清理相结合,失效、废止、修订类文件及时清理下网,规范性文件目录下文件要与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相对应并按发布时间依次有序公开;对未及时开展文件清理或者清理结果与公开实际不符合单位开展专项督办。

2、强化行政权力运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栏目下只保留最新版清单内容并保持清单目录与权力分表目录相对应;失效、无效信息需删除。完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及结果展示,指南、流程信息每年实时更新并随事项目录及时变动;结果类信息应归集线上线下所有办件信息,且能够与政务服务网、双公示系统、窗口办件数据保持逻辑关系。

3、常态落实个人隐私保护。定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等领域信息的隐私排查工作;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信息保护。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

1、抓好公开属性源头治理。强化制度执行,文件定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理由必须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2、做好信息维护。列入主动公开属性的文件,要规范、及时全文公开在政策文件栏目下;列入依申请公开属性的文件不得在网上全文展示。切实维护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网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附件链接等关键信息定期排查;按月梳理依申请公开属性的文件并按文件名称、发文日常等关键要素公开目录,为公众申请提供便利。

3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发挥县级平台监管作用,线下件在1个工作日录入依申请公开平台,办理信息随线下办理产生的材料实时录入。

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

继续做好基层“两化”试点工作,及时对接省市财政部门,调整完善对应领域主动公开目录。强化指导、调度、监管职责,出台财政部门“两化”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以专项提升行动作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管理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质量,规范依申请公开内容,加强基层政务公开管理,有效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升财政部门执行力与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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