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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徽采云”平台监管系统业务操作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11:24 信息来源:舒城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财资〔202269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万佛山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能,抓紧抓实“徽采云”系统政府采购全流程操作,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监管系统业务操作流程和采购人监管系统操作手册》的要求,各单位所有通过“徽采云”平台的政府采购项目,从采购指标确认到采购资金支付,应按照以下步骤“一条龙”顺序进行操作:

第一步骤:采购指标确认。进入“徽采云”工作台首页,选择“采购计划”点击进入,选择“采购指标管理”点击进入。(1)若单位有采购预算指标,点击“采购指标确认”进行指标拆分,用多少拆多少(注意:严禁拆分之后再删除,导致数个不可用的0元指标出现)。(2)若单位无预算指标,点击“非预算指标申请”申请指标,采购名称按照“舒城县某单位xxxxxx采购项目”或“舒城县某单位xxxxxx工程项目”等,在采购指标中选择“其他采购指标”(注意:在申请指标之前一定要明确资金数额,不要出现资金数额与实际情况差额巨大)。(3)在“非预算指标申请”提交后,单位账号一定要审核(带有001002等的账号审核),再联系财政股室审核,最后才是采购监管审核(注意:流程顺序采购人一定要明确)。

第二步骤:采购意向公开。在“采购指标管理”操作好之后,再进行意向公开,意向公开统一选择“选择采购指标发布采购意向”(注:严禁单位选择“手工发布采购意向”)。(1)在单位有预算的情况下(“预算”不是指“非预算申请”),采购“电子卖场”里面的商品,是不需要发布采购意向的。(2)单位无论是有预算还是“非预算指标申请”,只要不是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均需要发布采购意向。(3)“非预算指标申请”采购“电子卖场”商品也是需要发布意向公开的(注意:意向发布的金额、指标的金额以及填写的金额必须是一致的,严禁单位使用较大的指标金额发布意向,导致剩余资金不能使用)。

第三步骤:采购计划申请及下达任务书。选择需要采购的指标,进行采购计划申请。采购名称必须以“舒城县某单位xxxxxx采购项目”或“舒城县某单位xxxxxx工程项目”等填写,采购目录选择要明确,目录中含有“[集中采购]”字样的组织形式选择“政府集中采购”,其余的均选择“分散采购”;实施形式除购买“电子卖场”商品的选择“电子卖场”,其余的一律选择“委托采购”。“是否科研设备采购”、“是否为PPP项目”、“是否进口设备采购”、“是否依法招标工程项目”这四项均选择“否”。“是否统一采购项目”的意思是由上级单位统一采购,需要本单位出资的才选择“是”,否则填“否”。“是否一签多年项目”在选择“是”时要注意,有些单位物业、保安等属于一签多年的,在计划申请时一定要选择。“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主要是会议、车辆、维修、保险等,无该情况的均填“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这一项必须填写“面向中小”,面向中小比例规定在95%以上。

第四步骤:采购合同备案。进入“徽采云”工作台首页,选择“合同管理”点击进入,选择“合同指标管理”,点击“合同直录备案”进行备案(注意:“合同基本信息”中一定要关联“选择采购计划”,填写金额时需与合同上签订的一致;合同必须做一份电子档,方便上传)。

第五步骤:采购资金支付。在合同备案好之后,点击“合同支付管理”就可以看到所需支付的合同了。(1)若合同资金未支付,可在“预算一体化平台”进行支付(步骤:“预算执行”--“政府采购”--“采购支付申请”--“编辑”--“新增”)。若合同备案前就已支付资金,需上传“流水号”及“支付凭证”,再手动点击“支付完结”。(2)单位资金未通过“预算一体化平台”支付的,在合同支付完成后,再“合同管理”—“合同支付管理”菜单点击“支付完结”。

“徽采云”是为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万佛山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监管系统上线运行工作,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分工,认真参加学习培训,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保障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

操作流程咨询方式:县财政局0564-8628246

 

舒城县财政局   

202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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