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六安财政20亿元救助困难群众

发布时间:2023-04-30 09:22 信息来源:舒城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用于困难群众救助支出达20亿元,进一步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着力支持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做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建制度。积极会同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健全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机制,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纳入低保,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采取“单人户”纳入低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会同民政等部门修订完善低保、特困人员认定、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等近10个配套政策,明确救助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办理流程等。

二是提标准。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22年以来,将城市、农村低保标准由659元/人·月分别提高为706元/人·月、689元/人·月;城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032元/人·月、857元/人·月分别提高为1184元/人·月、 896元/人·月。一二级、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840元/人·年、720元/人·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至65元/人·月。

三是强支持。2022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资金,精准施策,确保应救尽救,积极推进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全年全市发放低保资金11.5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0万人;发放特困供养救助资金5.39亿元,救助特困人员4.87万余人;统筹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78万元,帮助困难群众9082人次。

四是严监管。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依托直达资金监控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资金支付、补贴发放监管,确保直达资金使用规范有效,真正惠企利民,让财政“干的事”精准对接人民群众“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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