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测评指标与考察点 | 分值 | 扣分 | 扣分原因 | 整改情况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①2021年至今未梳理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本栏目不高于及格分,然后再计算如下分值②全面公开本部门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含代县区政府起草的和本部门印发的);③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部门文件不得与上级文件混杂(发现部门文件与上级文件混杂每件扣1分,最多扣5分,只考核本年度)④提供WORD和PDF文本下载功能;提供政策咨询渠道和电话。⑤规范性文件与解读一一对应(18年之后需解读)⑥其它文件鼓励配套解读,其它文件全部未配套解读的,扣除其它文件分值的一半,若有一件解读,就可不扣分)⑦规范性文件涵盖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规范性文件与解读链通,方便对照阅读。⑧发现规范性文件未按照规范格式调整的,例如正文字体不规范、下载版本不规范的,每件扣2分 | 10 | 2 |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包含代县政府或县政府办草拟的 | 已整改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 考察点: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①决策草案、②决策依据,③意见征集时间、④反馈渠道,包含信件、电话、邮箱⑤文件起草说明。⑥2021年至今未征求意见的,不高于及格分。⑦2022年开始未进入意见征集库征求意见的,不算为意见征集。 | 8 | 1.6 | 本年度无意见征集 | 2023年截止目前县财政局无意见征集,下步将积极积极意见。 |
意见反馈 | 考察点:公布①意见采纳情况及②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③意见反馈与意见征集需一一对应。)④意见反馈规范,含有文字说明及相应的表格展现整个文件的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体现公众有无意见 | 8 | 1.6 | 本年度无意见反馈 | 2023年截止目前县财政局无意见征集和反馈,下步将积极积极意见。 | |
规划计划 | 考察点:①年度全面与专项工作计划和②全面与专项工作总结③历年规划梳理公开 | 6 | 2 | 未公开十一五-十三五规划 | ||
应急管理 | 考察点:发布①事故灾害类、②社会安全事件类、③自然灾害类和④公共卫生事件类的⑤应急预案、⑥预警信息及⑦应对情况等信息。 | 2 | 1 | 应急预案继续有效的需要修改发布日期;未公开应对情况 | 已整改 | |
“双随机一公开” | 考察点:①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③抽查情况及④查处结果信息(涉及的部门添加此栏目)(链接至信用安徽满分处理,需连接至具体信息) | 1 | 1 | 抽查结果2023年未更新且无说明 | 已整改 | |
招标采购 | 考察点:公开①招标公示、②招标采购预算(单项目非年度)及③中标候选人公告,④成交情况及实施情况等信息。(仅链接到交易平台,未分项目或者单条信息的,视为未公开。)(无招标项目的,仅有政府采购的(含分散或者集中),仅需公开合同及和同履约情况,按比例扣分。本项扣完2分为止。本年度无此项工作的,参照监督保障得分率得分) | 2 | 0.4 | 情况说明 | 2023年县财政局无招标采购预算,2023年截止目前县财政局没有进行招标采购。 | |
政策解读 | 负责人 解读 |
考察点:①部门负责人(不要求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年度考核栏目,前二季度无信息的可参照监督保障栏目得分率得分) | 4 | 0.8 | 情况说明 | 根据相关安排县财政局2023年新闻发布会预计将于2023年11月份召开,待新闻发布会召开后将及时公开相关负责人政策解读。 |
其他解读 | 考察点:2021年至今未发布政策解读的,不高于及格分,再计算如下分值。①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发布②专家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③媒体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深入解读①制定背景和依据、②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③研判和起草过程、④工作目标、⑤主要内容、⑥创新举措和⑦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实质性内容(7要素考核2020年7月份之后的解读);解读与文件发布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工作日。(形式多样与内容质量各占比4分,解读与文件未链接、解读内容与原文大量重复、过于简单以及以起草说明代替的每件扣3分,扣完8分为止) | 8 | 3 | 主要内容过于简单 | 已整改 | |
监督 保障 |
监督保障 | 考察点:①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和分工;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③季度整改报告及专项整改报告④隐私排查整改报告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⑥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月31号前公开)第二季度仅考核2、3、5、6项,对应折算分值。 | 6 | 1.5 | 未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 已整改 |
重点领域部分 |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根据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文件要求,公开相关文件和结果。未公开政策文件的扣1分;未公开资金发放通知或者分配结果的扣1分,更新不及时扣0.2-0.8分 | 2 | 1 | 未公开政策文件 | 已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