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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末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4 09:56 信息来源:舒城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财秘〔2023174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县2023年度年末资产管理各项基础工作,确保202312月资产月报、2023年底决算、会计核算数据和2023年度资产年报同口径数据准确一致,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性资产数据质量,现就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职责,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好本部门、单位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资产管理人员更换时交接工作应及时到位,防止出现管理脱节、管理制度难执行、业务操作不熟练规范等问题。因近期较多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发生更替,为有序推进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开展,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填报《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经办人员通讯录》(详见附件),于20231231日前将通讯录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发至邮箱348688130@qq.com

二、加强基础管理,规范管理行为

各部门、单位要做好2023年度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认真核对财务账、资产卡片和实物资产,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登记资产系统卡片,确保账卡相符。对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应当按规定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对已处置完成资产,及时在财务账和资产系统核减。同时做好资产与月报、财务、决算、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等同口径数据信息对比衔接工作,避免因数据对比不一致影响报表上报。

三、定期梳理排查,增强管理实效

各部门、单位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围绕资产账卡、账实、账账等信息定期筛查,对出租出借、处置资产等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常态推进资产规范管理,切实增强管理实效。2023年度资产年报相关数据将全部从系统提取生成,如年报编报期间发现基本信息、卡片信息等错误,需返回系统修改,因此,各部门、单位在202312月底前要及时梳理完善资产管理系统中单位基本信息、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20231214日  

附件:

 

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经办人员通讯录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项目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备注

资产管理工作分管负责人

 

 

 

 

 

资产管理工作相关股室负责人

 

 

 

 

 

资产管理工作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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