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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财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02-19 09:19 信息来源:舒城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3年,县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省、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找准财政定位、发挥财政作用、扛起财政担当,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任务,为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财政支撑。

一、财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措施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43亿元,比上年实绩(下同)增长7.2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53亿元,非税收入完成8.9亿元,非税比38%。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8.47亿元,增长7%。其中,民生支出58.6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63%

(一)多措并举抓增收,精打细算保基本。紧紧围绕年度收入目标,强化预期管理,每月分析调度,推动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准确入库。加大力度向上争取更多支持,着力挖掘自身增收潜力,壮大政府财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和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坚持“三保”优先不动摇,足额安排预算资金,将“三保”支出保障在财政预算内每月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再按刚性需求的“轻重缓急”,在月度可用资金的范围内,安排相关其他支出,保障了全县基本民生支出、工资发放和各部门单位正常运转。

(二)精准施策助企业,不遗余力促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新增、延续、优化的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免税费11.29亿元。上线“免申即享”平台,实现惠企政策申报、审核、资金兑付“一网通办”,全县兑现政策120项,拨付财政资金9447.2万元,惠企823强化金融助企纾困,用足用好政策性融资担保政策,全年发放过桥资金贷款92笔,贷款金额6.54亿元,办理企业“政银担”业务101户,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10.8亿元。政府采购精准发力,严格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降低交易成本831.8万元。新增发行并拨付专项债券资金5.91亿元,保障城乡公共停车设施、城区供水工程改造及新建项目等6个公益性项目建设。筹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7亿元,实施特色产业到村项目 313 个,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个,支持龙头企业2个,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

(三)加大投入补短板,真情实意惠民生。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和50项民生实事。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保障力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5.18亿元,增长7.71%,保障各类学生资助补助,支持新改建公办幼儿园8个,推动城关二小纬二路校区、舒城一中新校区建成使用。强化就业优先导向,统筹安排就业资金 4309万元,支持稳定就业形势,促进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1527人。扩围延期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等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兑现财政贴息资金1349.42万元,增长29.84%,支持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政策。助力企业减负稳岗,减免失业保险费1252.38万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533.35万元,累计惠企1338全县卫生健康支出5.9亿元,推动县紧密型医共体医联体建设取得突破,县中医药提升工程、县医院东区扩建项目主体完工,129所村卫生室完成标准化建设。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 640 /年,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7.39亿元,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拨付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4.75亿元,支持稳步提升养老待遇水平,保障全县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拨付困难群众救助、社会福利等补助资金7.08亿元,支持落实低保、特困、残疾人补贴等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兜底做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至150元,对达到条件参保人员,增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同步上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打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7.03亿元,带动农民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拨付资金1.2亿元,落实种粮奖补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完成三大粮食作物和林业、特色农业“防贫保”的保险工作,推进“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试点,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1621万元。进一步健全生态环保投入机制,拨付资金3670万元,用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拨付5860.84万元,支持促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拨付资金9990万元,支持县体育设施建设和举办体育赛事、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等,推进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拨付资金4789.68万元,支持我县租赁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

(四)深化改革激活力,强化监管提质效。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系统重构财政政策、项目、资金,完善支出预算排序机制,强化重点工作财力保障。全面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核算预算指标全生命周期过程,整合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会计核算、资产、债务等财政管理全业务,健全“制度+技术”全流程预算管理机制。规范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推进电子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改革,171个行政事业往来结算单位、49个公益捐赠单位和5个社会团体通过系统开具财政电子票据,医疗票据实现“无纸化、电子化、便民化”管理。健全国企监管制度机制,成立县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领导组和工作专班,制定《舒城县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清单》构建财政(国资)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的通知》,从制度层面规范监管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出台《县属企业合规管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对纳入国有企业监管平台的19家企业重大事项情况进行经济运行指标监管,督促指导县属企业对省审计厅融资平台交叉审计、砂石贷专项审计及县本级国有资产经营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摸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底数,落实好资产月报制度,提升国有资产报告编制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政府公物仓平台,加力盘活闲置资产,全县累计入仓资产47件。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推广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全面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在线办理和“不见面”审批,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强化财会监督,出台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和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扎实开展乡镇财政财务业务互审,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深化津贴补贴专项治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维护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积极配合预算联网监督,定期向人大推送政府预算、部门预算、财政收支月报等信息,保障人大代表对财政预算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开展预算公开,县级76个部门、120个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全部依规按时公开、702个项目绩效目标随政府预算同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县财政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重点任务财力保障,全力支持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鉴于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必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按照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切实保障县委、县政府各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收入组织,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1.加强财源建设。持续加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和市场主体,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力求把招商引资的成果反映到财政收入增长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退税缓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政策,及时兑现惠企补助扶持资金,促进县域内各企业持续发展,增强财政增收后劲。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保障,服务好招商引资工作。

2.加强收入征管。科学确定年度目标任务,细化阶段节点目标,夯实征收部门责任和相关单位协税护税义务,紧抓税收收入,尤其重视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增减收因素。抓好非税收入征收、闲置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挖掘非税增收空间。加强经济形势和政策走向分析研判,合理把握组织收入的力度和节奏,注重提高收入质量。

3.加强资金筹措。密切跟踪上级政策动向,积极谋划、及时对接,争取各级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加紧土地挂牌出让,争取实现年度土地出让收入计划。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存量资金。

(二)着力统筹兼顾,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1.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强化民生实事和暖民心行动资金保障,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执行管理,其他部门专项业务费政府根据财力统筹安排,民生、社保等政策和配套支出优先满足。及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低保和困难人群生活救助、“八老”人员、残疾人、孤儿等特殊人群弱势群体基本生活补助,保障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安置房建设进度。

2.统筹保障项目建设。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项目支出安排从当年度实际可用财力出发,不突破财力承受空间,凡超出财政可承受能力范围的一律暂缓或取消安排。积极探索拓宽资金筹措保障渠道,着重整合资产资源要素,提高国有资本运作效率,依法依规通过市场化方式融资支撑项目建设,用好用足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全力推进项目快建设、见效益。

3.着力保障社会事业发展。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促进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切实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和公共卫生工作开展,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支持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协调发展。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修复和地力提升,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支持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加大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保护力度。支持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不断推进体育事业发展。

(三)强化风险防控,保持财政平稳运行。

1.防范化解“三保”支出风险。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加强“三保”预算审核,压实“三保”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国家“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预算安排不留缺口,预算执行坚持优先顺序,“三保”支出坚决打足、安排到位切实筑牢兜实“三保”底线

2.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足额保障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确保不留缺口。严格执行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推动债务率“降档变色”。积极向省厅争取化债政策支持,提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占比,优化政府债券结构。加大对县属国有企业运营风险监督力度,促进县属国有企业规范管理运作。

3.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加强财政运行情况分析、监测和预警,做好国库库款流量预测,实时掌握库款余额情况,科学精准调度资金,坚决守住月末财政库款保障系数,确保不出现支付风险。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平稳健康运行。强化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资金监督,确保基层财政资金安全、县乡基本公共服务不脱节。

(四)深化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1.持续推进财政重点改革。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积极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增强预算管理完整性,进一步健全集中力量办大事体制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走深走实,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落实国家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县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公物仓运行。

2.持续深化县属国企改革。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县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促进国有资本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优化国有企业人、财、物及投融资管理,全面提升国企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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