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27 11:05 信息来源:舒城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以来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7次、专题研讨4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国资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财政工作更好的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全年组织支部学习197次,主题党日活动114次。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党员学习中央、省、市、县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集中观看《警钟2025》《基层公职人员张雨杰贪污公款案》等警示教育片,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促进全党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一是持续加强规范化管理。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政策拓展,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严把预算关口,建立健全保障重点突出,分配合理规范、压缩约束有力的财政支出运行机制。二是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围绕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总目标,健全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考核的全周期绩效考核运用机制,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三是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要求各预算单位在开展采购活动时,严格执行各项公平竞争政策,确保市场交易主体平等、公正参与采购活动。2025年高质量编制政府采购文件56份,累计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4243万元,签订合同金额9712万元,同比增长5.2%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履职效能。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依据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执法范围和执法责任,按照上级和县司法部门要求,建成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合规。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减少涉企检查频次,提升执法质效。二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对49个单位开展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专项检查,组织了66个县直单位和22个乡镇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了14家单位,同时对部分国有企业、代理记账机构、慈善机构开展了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2025年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政府采购类)。三是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积极组织行政执法考试,要求45周岁以下财政干部均要考取执法资格,2025年有19人参加考试,通过率100%,截至目前,全局拥有执法资格证人员达39人。

(四)聚焦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氛围。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二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和宪法知识测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提高,2025年根据文件要求,宪法测试应考5人,实考22人,通过率100%;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赴社区、村部、学校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2025年共组织财政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共30次,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份,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初制定财政普法任务书,面对国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开展分类精准普法,面向县直单位讲解财务会计制度10次,为企业解读有关政府采购等政策3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2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普法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用技术赋能财政法治监督的水平和效能有待提高;二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相对薄弱,缺少专职法务人员,影响法治建设的精细化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学习教育,丰富学习内容以及形式,促进学以致用,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财政法规的学习。

二是‌强化理念引导与责任落实,健全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宣传培训提升各级部门对绩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业务部门主体责任,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硬性挂钩制度。

三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训、招考等方式,培养一批既懂财政业务又精通法律的复合型人才,为法治建设提高人才保障。

四是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强化各类监督的融合贯通,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化财政内控建设,筑牢风险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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