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财政局2026年行政处罚结果(3)
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六安市泰新鲜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六安市泰新鲜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S34152320250451-12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荤蔬菜、水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十二包)
三、采购日期:2025-12-22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六安市泰新鲜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城东批发市场
五、基本情况
中标公告发布后,我局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当事人涉嫌在该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根据举报线索,我局依法启动调查程序。经查,发现当事人在数据获取环节出现了问题,受到了欺骗,制造商向其提供了错误的数据,导致其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供了内容不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处罚依据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财政厅违反政府采购法有关行为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七、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人民币17300元(壹万柒仟叁佰元整)。
八、处罚日期
2026-05-21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舒城县财政局
2、联系人:张先生
3、联系电话:0564-8628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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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