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标准及缴费财政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8-10-10 00:00 信息来源:人社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城乡居保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92元,与制度实施时相比,增幅达到67.3%。国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时,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我县基础养老金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即: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利息)÷139。

鼓励长缴多得,对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二、缴费档次设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计12个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鼓励按照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对55周岁以上临近领取待遇人员,建议按照1500-3000元档次缴费,并从2011年开始向前补缴,按政策补足15年。

财政补助情况:

(一)缴费补贴。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档次,省、县财政给予相应补贴。每人每年缴费补贴标准为: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跨年度补缴的,中断及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二)对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由县财政统一按照200元档次代缴,对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岁)由县财政分别按照500元、1000元档次代缴,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

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的,县财政在上述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30元。

(三)对参保人死亡的,县财政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死亡后多领的养老金从丧葬补助金和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