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原安徽省劳动厅《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劳护字[1995]第225号)文件规定,经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安徽龙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申报非标准工时制度行政许可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64-8621245)。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