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务公开
(一) 公开的重点内容
1、各股室、单位廉政风险点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2、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承办的主动公开文件和函;
3、各股室、单位工作动态和调研成果(含图片、音视频资料)公开;
4、选择部分绩效考评项目和考评结果公开。
(二) 公开的主要形式
1、利用送阅材料、信息专报和财政信息等纸质材料及时公开,报送政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需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报送局办公室,统一上报电子稿件,由办公室按照各媒体要求分别进行公开;
2、利用舒城县政府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公开;
3、上报县政府办、县委办作为信息专报公开;投递安徽日报、皖西日报和大别山晨刊等报刊公开;
4、报送人社部直报点、省、市人社综合办公网,在人社系统内部进行信息宣传和经验交流。
5、利用舒城县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进行语音和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公开。
(三) 公开的时间
原则上及时公开,对工作动态的信息公开和报道必需在两天之内,没有按时报送的视为超时报送,主动公开的事项超过一周没有公开的视为超时公开。
二、信息公开
1、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信息公开的形式:主动公开信息全部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
3、局办公室对信息公开的要求:在文件和函形成后两周内必需上传政府信息公开网,通过局统一配置的用户名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公开,局办公室审核,也可将电子稿件拷贝到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上传网站,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公开数量和报送信息数量。
三、信息报送要求
1、各股室、单位必需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对公开的信息和资料需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按照要求和对应的公开形式进行公开,或者将电子稿件报送办公室统一公开。
2、对上报的信息要认真核稿,尤其对上报的数字和政策性内容必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