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舒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隶属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事业编制6名。
二、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提供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宣传;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劳动人事突发事件,群体、疑难及重大案件;负责管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鉴及信息统计报送;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点:舒城县三里河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2楼
四、办公电话:0564-8621297
五、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六、负责人及门牌号
院长:潘勇胜; 办公地点:舒城县三里河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2楼207办公室;电话:0564-8689170 ;
工作人员:沈三言、杨月影,办公地点:舒城县三里河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2楼208办公室;电话:0564-8621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