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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社局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31 10:23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社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今年来,在县政府办的精心指导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局认真对照“两案”办理工作规定要求,即时推动,注重办理质量,提升办理时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政协提案办理,现将相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主办1件,主要涉及完善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方面。目前,已形成答复意见,在征求政协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将最终答复文件报送县政府办,具体办理内容如下:

2016年我县启动了在职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依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比例为20%,由县财政承担12%、参保个人承担8%。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村干部离职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满15年后,仍不满60周岁的在职村干部,可以继续缴费,续缴费用由个人承担。截止目前,全县已有1167人参保。

劳社秘[2009]9号文件规定:“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没有参加养老保险,那么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则不允许参加养老保险。2010年企业养老保险过渡到省级统筹,统一规定市县无权出台养老保险参保补费政策。针对已超过退休年龄且未参加职工保险的村干部暂无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补缴补费。

二、主要做法

1. 加强领导,落实办理责任。自收到提案办理通知,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召开会议部署,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两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责任,健全有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业务股室具体办、办公室汇总的工作责任制,明确承办任务和办结时限,确保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2. 健全制度,规范办理流程。根据舒政办明电〔20205号文件要求,我局从办理原则、办理制度和办理程序等各个方面,对本次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规范,严把提案答复、审核、把关等重要环节,听取和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重点提案的落实。

3. 紧盯重点,提升办理质量。整个提案办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积极开展现场办理、面商办理的方式,听取和征求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委员的沟通。 2020113日,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倪晋来、赵广育两位同志至城关镇政协联络组与张淮委员进行了座谈,就相关问题当面进行了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共商解决办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经办人员业务不熟。经办人员虽对本职业务工作较熟,但对两案办理工作接触不多、了解不全面,导致提案的答复件初稿也存在格式和文字上的不严谨。

二是提案落实难度大、政策性强。人社工作涉及的政策强性较强,且省级以下没有制定政策的权限,县级人社部门主要行使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权,政策层面上的限制加大了提案落实难度。同时,村干部主管部门是组织部门,其养老保险政策完善需要省级相关部门思想上、政策上的统一才能有效推动提案的落实。

四、下一步计划

一是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办理质量。政协提案涉及社会保障民生工作,我局将进一步把好内容关、政策关、文字关、格式关,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格式和要求,提升整体办理质量,积极发挥人社工作职能。

二是加强沟通配合,推动办理落实积极采取走上门、请进来的办法,加强与委员、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在了解提案初衷的基础上,强化与协办单位的配合,形成办理工作的合力,探索解决问题的策略,真正将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规范办理程序一方面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委员意见,加强办理落实的针对性;另一方面借助政务公开平台适时公布提案办理进展和办理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办案透明度,做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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