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主 持 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主任 肖 悦
【发 布 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丽娟
【发布地点】县政府办一楼东侧视频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下午3:30
【内容摘要】就业是经济的晴雨表,更是社会的稳定器。就业创业民生工程带来的社会就业总量增加,劳动者就业技能提高,企业政府劳动者良性互动等政策衍生,正不断释放着红利,提高着社会幸福指数。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由原来的就业创业促进发展而来,政策内涵外延不断拓展,受益群体不断增大,补贴标准持续加码,保就业促民生的政策初衷已落地生花。
【主 持 人】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大家下午好!民生工程是大家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就业创业促进工程作为安徽省33项民生工程之一,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为了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全县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工作开展情况,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我们邀请了县就业中心副主任朱丽娟和相关业务人员出席,同时热忱欢迎县网宣办、县广电台、舒城宣传、县政府网站等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参加。现在,就有请朱主任向大家介绍一下全县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相关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
【发 布 人】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够在此就我县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相关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和大家做个交流。首先给大家解读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政策,它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第一项就是公益性岗位开发
首先,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主要包括: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其次是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此外,还包括开发的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林区管护、公共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
再次是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政策。
(一)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一定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每人一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助。(目前舒城县的补贴标准为单位300元/人/月,个人640元/人/月)
(二)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给予补贴,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三)补贴期限:3年(距退休5年到退休)。
(四)补贴次数:对补贴期满后通过开展职业指导、推荐3次以上就业岗位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五)期满退出政策:对于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在补贴期满后转为本单位劳动合同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另外,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
第二项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比较简单,指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给予带教老师一次性200元补助;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其次,向大家介绍下我县2021年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县开发了331个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目前我县已经完成岗位开发工作,岗位开发涉及32个单位,已实现新增就业98人,目前有202名就业困难人员在岗。2021年度我县已有223名见习人员上岗,6月份对19家符合见习条件的单位进行了授牌。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解读的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政策。
谢谢大家。
【主 持 人】刚才朱主任向我们简要介绍了我县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政策和工作的开展情况,下面,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就我县就业创业促进工作进行提问。
【媒体记者】高校毕业生群体就业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请给我们介绍一下我县目前正在实施的有关高校毕业生的政策还有哪些?
【发 布 人】:好的。我县目前实施的有关高校毕业生政策除了上面提到的见习岗位外,还有以下几项,我给大家一一介绍下:
一、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指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等7类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7类困难毕业生,每人一次性1500元,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五、大学生创业创新生活补贴、住房补贴
享受对象为具有舒城县户籍或《居住证》的2013年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我县所属国有、民营企业(不含金融业,下同)就业并缴纳社保满3年的,可以申请10000元生活补贴、20000元住房补贴,分两次发放。
以上就是我们目前在实施的各项有关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政策。
【主 持 人】好的。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提问就进行到这里。感谢朱主任给我们详细的讲解了企业及重点群体的相关政策。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的开展,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了机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搭建了桥梁,为实现稳定就业,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希望各界媒体朋友帮助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并受益。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