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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0 10:09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社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政办秘20218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县有关部门:

现将《加快推进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6日   

   

加快推进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

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皖政办20161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六人社秘202112精神,利用信息化手段健全和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发展方向,树立新发展理念,利用互联网优势,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积极发挥大数据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全县根治欠薪工作再迈新台阶,努力实现全县农民工工资支付零拖欠

(二)总体目标

2021年底,建成一个系统、两个平台和一个中心,一个系统: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两个平台:即农民工工资支付数据交换平台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数据分析应用平台,一个中心:即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治欠办)智慧监察指挥中心,倾力打造以数据管理为支撑、以业务办理为核心、以流程监管为手段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体系,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部署到全县每个在建项目,实现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实时监管和欠薪预警,大力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按照分级建设,整体推进的要求,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按照规划和标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组织我县信息化系统的实施。

(二)统一标准、上下联动。全域全量数据采集汇聚,按照统一数据标准进行数据转换,形成标准数据。规范逻辑架构和功能应用,做到统一指挥、上下联动。

(三)立足实用、集约建设。坚持立足实用的原则,不搞“一刀切”和“形式主义”,充分考虑我县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资源,杜绝重复建设。

三、建设任务

(一)功能性场所建设和硬件购置。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2062号)要求,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杭埠劳动保障监察第二执法大队要将文字音像记录设备、执法车辆和工作服装(含执法标识)纳入执法专用装备配备范围;综合利用现有办公场所,建设举报投诉受理室、案卷档案室、技术监控室(询问室、听证室)等执法场所。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与水平。

(二)推广应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推行使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将省系统推广到全县在建项目;升级改造舒城县建筑劳务实名制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系统,实现省级系统与我县系统有效对接,满足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需要,保证数据完整,实现工资线上发放。同时县治欠办建立本级数据交换平台,归集本辖区数据,开发数据接口,按照相关标准向省、市数据平台推送数据,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建设。依托数据交换平台数据,开发数据应用分析平台,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应用,提高数据综合分析和预测能力,实现综合预警和各维度主题分析,提供业务和决策支撑,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的支持,满足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前置化、常态化”管理的要求,提升执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智慧监察-指挥中心建设。在升级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与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数据分析应用平台的同时,建设智慧监察—指挥中心系统,指挥中心设在县治欠办。通过大屏幕可视化实时动态监控和调度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整体运行状态。

五)加大社会保障卡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的推广和运用力度。在建工程项目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打通农民工工资专户跨行转账支付壁垒,开通电子社保卡,扩展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APP等相关功能,方便农民工查询本人工资发放等信息。

四、部门职责

(一)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及时协调解决系统运行和推广中的问题,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工作、教育、重点工程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在建工程项目纳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管理,并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

(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重点工程、农业农村工作、教育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在建工程项目纳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管理,督促相关工程参建主体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等制度规定。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监管分平台,实现与县平台共通共享,加强对辖区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别是作为建设单位发包项目时,必须负责将人工费用按月拨付至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专户,督促监管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四)建设单位负责将人工费用按月拨付至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落实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分包单位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等各项制度,做到开工即开户,配备劳资专管员,在项目施工现场按实名制管理要求配备相应软硬件设备,及时将项目基本情况、农民工基本信息、考勤情况、工资支付等内容录入系统;其他相关工程参建主体应配合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20213月底前,完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和推广工作,确保全县新建重点工程项目完全纳入安徽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系统平台。

(二)20215月底前,完成劳动保障智慧指挥中心、农民工工资支付数据交换平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和数字化询问室建设。

(三)20218月前,舒城县建筑劳务实名制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全县在建项目全部进入安徽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系统,全县系统实现联动和数据共通共享。

(四)202112月底前,全县在建项目实现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专户可跨行转帐支付,农民工可通过电子社保卡、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查询本人工资发放等信息。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信息化方面的政策措施,研究部署规划和相关工作安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事项,并积极协调开展课题研究、建设方案指导等工作。

(二)加大资金支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资金及日常运行、维护等费用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根据需要合理安排。

(三)强化数据应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推动实现“网络通和数据通”,实现数据共享,并在此基础上,充分挖掘数据价值,通过数据分析和运用,发挥其在根治欠薪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相关制度的落实落地,切实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附件:舒城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舒城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傅代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邱昌玉  县人社局局长

  员:     县政府办工会主任

    县教育局副局长

胡于分  县人社局副局长

    县住建局副局长

段能元  县交通局副局长

卫秀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贾世勇  县水利局副局长

邓玉书  县重点工程处副主任

张兴存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县住建局质安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胡于分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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