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持续做好帮扶企业招工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各类群体人员就业,帮扶企业解决用工问题,规范招工用工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本办法的总体考虑是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帮扶企业解决用工问题,规范招工用工工作机制,为舒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人社局拟定初稿,经征求各方意见反馈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定稿。
四、工作目标
通过政策服务、帮扶行动,促进县内企业稳定用工;规范招工用工机制,规范人力资源中介组织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完成招工任务。
五、主要任务
(1)各缺工企业根据需求明确招工岗位需求,县经济开发区城关园区、杭埠园区负责收集辖区内企业招工需求,并予以审核把关,统一汇总报县人社部门。
(2)县人社部门负责将招聘信息在公共就业招聘网、自媒体、电台、电视等媒介集中发布,对重点企业用工下达招工任务。
(3)乡镇、村根据任务,动员组织辖区内劳动力到县内企业就业,并统一送往园区人力资源市场办理招录用手续。
六、创新举措
“1+2+N” 即县帮招领导组、开发区两个园区加乡镇及园区企业分工协作工作体系,推行“政府+市场”帮扶企业用工模式。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县帮招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落实稳就业、帮招工相关政策举措,解决群众就业、企业用工“两难”问题。
(二)认真履职尽责。各单位、园区、企业要明确自己的帮招责任,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各乡镇(开发区)要做好帮招宣传和组织保障工作;各园区要积极与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充分运用市场力量帮招,全力组织所属企业参与和开展各类招聘活动。
(三)强化合力推进。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统筹推进,积极组织返乡农民工参观园区等活动,让更多返乡农民工投身家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