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于2009年开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试点,并于2011年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2.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自然年度参保缴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城乡居民自愿选择、自主缴费,多缴多得。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
4.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享受什么样的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5.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享受什么样的政府补贴?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目前,我县的缴费补贴标准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至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至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缴费补贴标准,引导激励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增加个人帐户积累。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如何办理?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填写相关登记表。如果属于缴费困难的重度残疾人、计生对象等特殊群体,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的缴费标准可以变更吗?
可以。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根据经济情况变更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若要调整缴费档次,应在进行当年缴费前办理缴费档次变更手续。
8.居民应怎样办理变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手续?
居民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渠道(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或者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档次变更。
9.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应缴费多少年?
城乡居保制度启动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即当时年龄在45周岁至59周岁的人员,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10.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人应缴费多少年?
城乡居保制度启动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即当时不满45周岁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国家鼓励长缴多得。
11.如果某年缴费中断,是否允许补缴?补缴是否享受补贴?
参保人在缴费年龄段内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缴费的可以补缴,但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12.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
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填写《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再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保费。对2023年及以后年度的补缴,无需办理补缴手续,居民可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补缴保费。
13.政府为哪些人代缴养老保险费?
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困难群体,政府按照规定的标准为其代缴保费,并按代缴保费档次给予补贴。为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到龄时的养老金水平,鼓励政府代缴人员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进行个人缴费。
14.计生家庭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优惠政策?
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的,我县财政在当年度缴费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30元。
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录项目有哪些?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录项目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养老金支付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信息、转移接续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
16.哪些资金可以计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代缴保费和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及利息收入,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1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账户储存额如何计息?
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资助等资金按到账时间记账,从次月开始计息。
18.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按规定进行缴费,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从到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9.什么人不需要缴费即可直接领取待遇?
城乡居保制度启动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目前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按照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按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
20.如何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参保人员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时,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级经办机构审核完毕后,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发放养老金。
2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由什么构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2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是否会提高?
是。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适时调整。
23.个人账户养老金怎么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24.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超过65周岁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有倾斜政策吗?
有。我县对年满65、70、75、80、85周岁的,从到龄的次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分别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5元、10元、15元、20元、25元。
25.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待遇领取人员,领取养老金时有倾斜政策吗?
有。国家鼓励长缴多得。我县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本地统一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外,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为每人每月2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增发标准。
26.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个人账户资金怎么处理?
城乡居民在缴费期间死亡的,退还个人账户全部本息(含政府补贴),由依法继承人继承,并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
27.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个人账户资金怎么处理?
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并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
28.丧葬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为不低于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
29.为什么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
为了防止冒领及重复领取养老金待遇行为的发生,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30.未通过资格认证对待遇领取人员有什么影响?
社保机构对未通过资格认证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资格认证通过后,从暂停发放之月起补发并续发养老保险待遇。
31.城乡居民跨地区流动,个人账户权益是否受损?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终身不变。无论在哪里缴费,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不会受损。
32.在缴费期间户籍转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怎么办?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缴费期间户籍迁移到本县范围以外的参保人员,需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参保人员应到转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户籍迁入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34.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跨地区转移保险关系吗?
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3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个人缴费是指参保人按规定缴费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是指有条件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补助或资助,政府补贴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
36.对虚报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行为,怎样处理?
对于虚报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责令退回虚报冒领的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以诈骗罪论处。
37.什么情况下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办理参保变更登记手续?
参保城乡居民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应办理参保变更登记手续。
38.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如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也可到乡镇(街道)人社所或县级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身份证号码或姓名等信息在公安系统有变更的,需同时提供公安派出所变更登记证明。
39.什么情况下应终止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现死亡、丧失国籍、已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4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如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4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应由谁为其办理注销登记申请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应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死亡参保人员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4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如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领取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4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能够衔接吗?
可以。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在务工地和户籍所在地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龄时按规定进行衔接,计发养老待遇。
44.参保人员何时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方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也就是参保人员一生只需申请办理一次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45.参保人员在何地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46.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个人账户权益如何保障?
参保人员不管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并入转入制度的个人账户,按照相应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47.参保人员在进行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缴费年限怎样确定?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也不折算。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48.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如果满足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想要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怎么办?
可以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将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给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
4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能不能重复享受?
不可以。
50.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是否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可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办理衔接手续;若延长缴费后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也可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51.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如果存在不止一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该如何处理?
可以先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中有关规定归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根据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确定最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再申请办理衔接手续。
5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能否参照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转移部分统筹基金?
考虑到统筹基金是国家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专门安排,与个人账户功能和权益归属不同,不属于个人所有,现行政策对于缴费年限不足15年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也没有支付统筹基金。同时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从趋势上看,应当引导、鼓励参保人员尽可能享受待遇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所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时,只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移统筹基金。
5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举例:2012年某参保人员参加了6个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当年也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缴费100元,集体补助40元,政策补贴30元,到办理制度衔接时利息20元,请问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该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于重复了6个月的缴费,将个人缴费100元和集体补助40元的6个月缴费(70元)退给本人,并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个月的缴费年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含2012年剩余的120元)累计计算,2012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6个月缴费年限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54.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对个人帐户记录有异议的应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对个人帐户记录有异议的,可向社保机构提出核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保机构会及时受理,进行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参保人员。
55.参保人员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若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先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按月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缴费,其重复参保的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一并退还给本人。
56.重复缴费只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相应的财政补贴和利息怎么办?
相应的政府补贴和清退的个人缴费(含集体补助)产生的利息继续留在个人账户中,继续按照相应的计发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57.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怎样自助查询参保信息?
目前可提供个人权益自助查询的渠道主要包括:皖事通APP、安徽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查询,或通过“12333”电话、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渠道查询。
58.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如何查询和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
参保人员可到户籍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村级平台已开通的)、乡镇(街道)人社所、县社保机构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
59.什么是“12333”?
“12333”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工信部申请的全国统一的公益服务号码,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专用号码,利用该号码可以开展人工和自动语音、手机短信和网站服务。
60.“12333”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哪些服务?
“12333”电话咨询主要提供政策咨询、问题解答、办事指南、个人信息查询、个人信息变更等咨询服务,部分地区也提供社保卡预挂失,以及投诉举报、就业服务等简单的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