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社秘〔2022〕251 号
六安市创业担保贷款“惠商纾困贷”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应对疫情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支持个体工商 户创业创新、纾困发展,现就六安市创业担保贷款“惠商纾困贷”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贷款对象
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生产经营困难、有贷款需求且征信良好,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二、贷款金额
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三、贷款期限
最高不超过 24 个月。
四、贷款利率
贷款执行年利率 3.3%。
五、贷款贴息
贷款利息 LPR- 150BP 以下部分 ( 当前为 2. 15%) ,由个体工 商户承担;剩余部分由经办银行按季申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 贴息。地方贴息部分由市、县 ( 区 ) 分别承担。
六、担保方式
通过市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增信,担保费率为 0.2%, 由贷款 银行承担。
七、办理程序
为提高办理效率,“惠商纾困贷”通过 “创业担保贷款网办
系统”线上办理。
( 一 ) 登录申请界面, 了解申请须知。
→登录六安市人社局官网 (http://rsj.luan.gov.cn/) →六安市 “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平台
→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用户 (纾困贷)
→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
→ 阅读 “办理须知”和申请材料。
( 注:无登录账号的,可选择新注册或通过 “电子社保卡” “支付宝”进行登录)
(二) 填报申请信息,提交银行初审
→勾选“本人已阅读办理须知,并承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 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 点击 “下一步”填写申请信息
→选择 “贷款银行名称”
→勾选本人承诺
→ 点击 “提交”或暂存申报信息修改完善后再提交。
( 三 ) 银行通知对接,现场材料复核
承办银行接申请后,通知申请人备齐材料原件,按约定时间 到指定经办银行进行资格材料初审。
( 四 ) 开展尽职调查,签订合同放贷
承办银行查询征信、核实资料、进行贷前入户调查,报人社 部门审核后,签订借款合同 (保证合同) ,按规定审核放贷。
自 申报人申报至签订合同放贷,一般情况应在 30 个工作日 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的,经书面说明,可以适当放宽,延期 10 个工作日。
八、申报材料
( 一 )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 口本、征信报告;
( 二 ) 《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 三 ) 自有经营店面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四 ) 近期月购销结算清单或银行流水 (非必要) ;
( 五 ) 《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非必要) ;
( 六 ) 银行及其它需要补充的材料。
九、组织保障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惠商纾困贷”工 作,是帮扶市场主体克服疫情影响、满足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的 重要手段,对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有重要意义。
(二) 明确工作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政策宣传、需求信 息采集和推送;人社部门负责贷款资格审核及贷款贴息审核;经 办银行负责贷款发放、按季申报贴息、按约定支付担保费用;财 政部门负责按季结算贴息资金;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对贷款发放和 政策落实进行监督指导。
( 三 ) 强化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协调机
制,各级人社、财政、人民银行、银保监、地方金融监管、经办 银行等部门加强工作协调,明确合作事项、责任与要求,定期通 报情况、互通信息、解决问题,共同推动 “惠商纾困贷”工作深 入开展。
( 四 ) 防控管理风险。各经办银行应将各行网点作为重要的 宣传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 “惠商纾困贷”宣传活动。在 推进 “惠商纾困贷”工作模式中,要规范发放条件和程序,全面 控制信贷风险,注重贷款质量,严格控制贷款用途,做好贷后管 理和本息回收工作,确保 “惠商纾困贷”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