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创业担保贷款“惠商纾困贷”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3 10:05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社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六人社秘〔2022251

 

六安市创业担保贷款“惠商纾困贷”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应对疫情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支持个体工商  户创业创新、纾困发展,现就六安市创业担保贷款“惠商纾困贷”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贷款对象

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生产经营困难、有贷款需求且征信良好,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二、贷款金额

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三、贷款期限

最高不超过 24 个月。

四、贷款利率

贷款执行年利率 3.3%

五、贷款贴息

贷款利息 LPR- 150BP 以下部分 ( 当前为 2. 15%) ,由个体工 商户承担;剩余部分由经办银行按季申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 贴息。地方贴息部分由市、县 (  ) 分别承担。

六、担保方式

通过市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增信,担保费率为 0.2%, 由贷款 银行承担。

七、办理程序

为提高办理效率,“惠商纾困贷”通过 “创业担保贷款网办

系统”线上办理。

 ) 登录申请界面, 了解申请须知。

→登录六安市人社局官网 (http://rsj.luan.gov.cn/) →六安市 “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平台

→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用户 (纾困贷)

→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

 阅读 “办理须知”和申请材料。

注:无登录账号的,可选择新注册或通过 “电子社保卡” “支付宝”进行登录)

(填报申请信息,提交银行初审

→勾选“本人已阅读办理须知,并承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 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点击 “下一步”填写申请信息

→选择 “贷款银行名称”

→勾选本人承诺

 点击 “提交”或暂存申报信息修改完善后再提交。

 ) 银行通知对接,现场材料复核

承办银行接申请后,通知申请人备齐材料原件,按约定时间 到指定经办银行进行资格材料初审。

 ) 开展尽职调查,签订合同放贷

承办银行查询征信、核实资料、进行贷前入户调查,报人社 部门审核后,签订借款合同 (保证合同,按规定审核放贷。

自 申报人申报至签订合同放贷,一般情况应在 30 个工作日 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的,经书面说明,可以适当放宽,延期 10 个工作日。

八、申报材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 口本、征信报告;

 )  《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 自有经营店面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近期月购销结算清单或银行流水 (非必要

 )  《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非必要

 ) 银行及其它需要补充的材料。

九、组织保障

 ) 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惠商纾困贷”工 作,是帮扶市场主体克服疫情影响、满足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的 重要手段,对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有重要意义。

(明确工作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政策宣传、需求信 息采集和推送;人社部门负责贷款资格审核及贷款贴息审核;经 办银行负责贷款发放、按季申报贴息、按约定支付担保费用;财 政部门负责按季结算贴息资金;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对贷款发放和 政策落实进行监督指导。

 ) 强化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协调机

制,各级人社、财政、人民银行、银保监、地方金融监管、经办 银行等部门加强工作协调,明确合作事项、责任与要求,定期通 报情况、互通信息、解决问题,共同推动 “惠商纾困贷”工作深 入开展。

 ) 防控管理风险。各经办银行应将各行网点作为重要的 宣传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 “惠商纾困贷”宣传活动。在 推进 “惠商纾困贷”工作模式中,要规范发放条件和程序,全面 控制信贷风险,注重贷款质量,严格控制贷款用途,做好贷后管 理和本息回收工作,确保 “惠商纾困贷”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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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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