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人才〔2023〕5号
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关于打造智汇舒城 实施“人才强县”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舒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1日
关于打造智汇舒城 实施“人才强县”
的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兴皖工程加快打造人才发展和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以及市委《关于加快打造区域性人才发展和创新高地的行动方案》,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以更优质的人才生态,广聚天下英才,打造智汇舒城,推动舒城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以更高站位落实“党管人才”原则
(一)健全党管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形成统分结合、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要求,调整充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人才联系机制,完善县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
(二)建立推行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鼓励企业设立人才发展资金,对使用情况较好、效果明显的,在科技项目申报、人才培养支持、评先评优时予以倾斜。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个人服务向团体服务转变,由“单兵作战”向“团体作战”转变,引导高校院所、骨干企业科技资源和人才资源向农村一线聚焦,发挥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优势。
(三)营造更加浓厚的社会氛围。择优推荐政治素质好、有突出贡献的各领域专业人才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组织开展“舒城县优秀人才奖”评选活动,选树一批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进行表彰。大力宣传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立足本职岗位、创新创业奉献的先进事迹和人才典型,营造人才引领乡村振兴、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以更大力度引育“高精尖缺”人才
(四)优化市场化引才机制。鼓励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招才引才活动。对重点企业引进“中华技能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技术能手和“市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技能人才,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和3000元,每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获批省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并在我县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对其年薪50万元—150万元的部分按照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对重点产业企业引进人才,每引进1名博士、急需紧缺专业硕士,按照10000元、5000元每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县引进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对引进急需紧缺重点人才的组织和个人,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奖。企业引进的人才,工资性年收入超过50万元且纳税10万元以上,以企业实付薪酬50%的比例、每人最高50万元的标准奖补企业。
(五)推进柔性引进人才。鼓励通过顾问指导、咨询讲学、短期兼职、退休返聘、旅居服务、对口支援、技术入股、技术转让和其他适宜方式,积极推进柔性引进人才。对签订1年以上工作协议,且一年内在我县工作时间累计达1个月以上的,按实际工作时间,分别给予A类、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每人每月20000元、10000元、5000元、3000元生活补贴;给予A类、B类、C类、D类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1000元租房补贴;柔性引进人才个人或团队带头人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差旅费补贴。对采取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项目合作、退休特聘等方式柔性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的用人单位,按计税报酬的20%,最高20万元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贴。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重点产业企业兼职担任科技副总经理,对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带来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副总经理,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大力实施大学生招引计划。院校推荐毕业生在舒城企业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标准,专科毕业生按每人800元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按每人600元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来我县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内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最长补助1年。对毕业五年内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县民营企业或县所属国有企业稳定就业的,已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和20000元住房补贴,分2年补贴到位。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县初次创业的,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0元创业补贴,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
(七)畅通人才回流落户通道。推深做实“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工程,鼓励人才回乡,支持“新舒人”,对在外回乡创业人才和愿意留在舒城发展的外地人才,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满一年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5万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3万元,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强博士后联合体建设,吸引博士后来舒城创新创业,支持企业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驿站、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出博士后工作站仍留在我县工作的博士后,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取得科技成果的,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贴。支持电商返乡创业,对在外有实绩的返乡创业电商企业,给予1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分档奖补。加大对舒城人才协会各地分会组建力度,充分发挥其“双招双引”重要作用,定期开展“在外人才回乡行”等活动,吸引在外人才返乡创新创业,对作用发挥较大的分会每年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以更实举措打造“本土人才”方阵
(八)不断充实基层治理人才队伍。加强城乡社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和水平。对通过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统考,取得高级、中级、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在市级发放一次补助1000元、700元、500元的基础上,县级配套发放一次补助每人500元。
(九)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力度,支持他们成为乡村企业家。每年邀请企业管理专家、教授来我县举办形式多样的学术报告会、专题讲座、现场咨询会等活动,帮助企业家更新观念,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每年组织1-2次企业家(含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到国内外著名高校、商学院、知名企业等培训基地参加研讨培训班,实地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营管理方式。每年遴选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省市科技、经信部门组织的培训。加大本土高层次人才培养,积极申报国家、省市人才项目,入选省“江淮英才计划”、市“特支计划”、市“创业英才”、市“创新英才”团队,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补贴。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参加省经信厅和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EMBA商学院安徽班,学员完成结业的给予2万元学费补助。高层次人才来舒城创办企业,由企业注册地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供其使用,3年内免收租金。创办、领办属我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按照税收贡献、专利发明等情况,给予50万元-100万元创业补助,最高500万元的融资担保贷款。
(十)加大技能人才引育力度。鼓励企业员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或考试。企业职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分别给予5000元、3500元、2000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8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获得省级以上成果评鉴奖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分别配套奖励15万元、10万元、8万元、6万元、5万元。组织申报六安“首席技师”评选表彰活动,对在2年聘任期内的首席技师,给予每人600元/月奖励。支持企业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按企业支付给职业院校培训费用的60%给予企业补助,每人最高补助6000元/年,最长补助2年。
(十一)加大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实施《舒城县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办法》,加大对乡村各类人才的培育、培养。每两年对已结项的人才项目进行一次评比,被评为“优秀”项目的实施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每年对新建的省、市、县级科技特派团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对科技特派员服务其他行政村给予1500元/村工作经费支持。对县级科技特派员、科技联络员,依据15%比例进行绩效择优,给予1000元/人奖励。
(十二)加大对创新创业青年人才扶持。每年遴选推荐2个在全县产业发展中起到战略性、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成功申报市级“小荷才露尖尖角”青年计划,最高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每年发布“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揭榜选题,对承担国家、省级制造业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的人才团队,帮助申报市级最高200万元经费支持。开展县级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园)评选活动,每年评选10个具有一定规模性、代表性的县级示范基地(园),每个基地(园)给予2万元奖补资金。扶持青年初创企业,对贷款50万元以下项目,给予企业一年全额贴息。
(十三)壮大培养其他各类人才队伍。加大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力度,开通招聘绿色通道,每年赴985、211等高等院校进行校园招聘。实施“政录企用”三年行动计划,为企业引进100名左右高校理工科类专业毕业生。围绕县域特色产业、直播经济,大力实施农村电商、旅游、非遗传承人等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对于引进直播机构,对直播机构独家签约主播销售我县产品,每增加1名年带货销售额超500万元的给予最高一次性分档奖励5万元。我县电商企业采用直播方式销售产品,且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的,对其产生的佣金给予10%以内的补助,最高10万元。对通过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分别给予每人20000元、7000元、2000元一次性补助。
四、以更优服务营造“人才生态”环境
(十四)提升人才服务水平。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在办理人事关系、社保医疗、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创业扶持等方面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在我县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高职院校或其他院校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县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合同期满后按照4万元、3万元、2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或给予400元/月、300元/月、300元/月补贴租金,最长不超过3年。上述人员享受本项租房补贴后,不再享受县内其他租房补贴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的在新购商品房协议约定交付房屋之日起停止享受租房补贴政策。优先解决人才配偶子女工作和子女就学,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其配偶、子女如有意愿来我县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根据人才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其子女在县内学校就读。对全职引进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办理“一城通绿卡”,在县医院、县中医院设立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优化就诊服务流程,办理便民免费交通卡。
(十五)创新乡村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完善我县乡村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根据乡村不同工作领域分类设置评价标准。实施乡村振兴人才评审实施办法,被评为市级乡村振兴技术人员,给予每人最高2000元一次性补贴。建立乡村人才职称评审机制,创新“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等方式,推动形成各类乡村人才职业素养水平同技能等级、职称资格相挂钩机制。建立乡村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探索开展乡土技能人才技师和高级技师直接认定。支持重点产业企业根据人才能力、质量和业绩,自主评定人才序列,提供相应薪酬待遇。
(十六)常态化开展人才政策效能研判。根据需要及时完善、调整或清理。科学设置综合考核人才工作指标,将人才引进等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和科研院所,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我县现行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在享受同类优惠政策时,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方案中涉及的补贴、补助、奖励等均为税前收入,涉税事项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办理。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