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切实维护好群众权益。根据县纪委《舒城县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舒纪发〔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县国土资源领域涉农扶贫腐败问题排查活动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重点查找2015年以来,在涉农扶贫项目、资金、政策以及征地补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排查内容
(一)落实扶贫政策不实问题。重点整治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中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甚至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
(二)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
(三)在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一是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中,有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问题。二是在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中,有无不按规定组织实施、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等问题。
(四)在国土资源领域其他涉农资金方面中的问题。有无敷衍应付,不尽职、不作为,甚至玩忽职守、知规违规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方贤荣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王国保、董鸿雁、赵剑峰、周迅、龚万忠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股、局相关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分年度逐项梳理,逐个排查,确保排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提高工作认识。局相关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涉农扶贫腐败问题排查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主动上报整改。
(三) 确保取得实效。为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局监察股要及时不定期督查,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和线索的工作标准,确保排查取得实效。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