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的引导作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舒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布局合理、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13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00公顷。
(二)在2013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8.5公顷;住宅用地35公顷(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10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2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8.5公顷。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舒城县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标准。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省及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优先安排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执行土地供应程序。对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出让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格标准。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和各类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
(五)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六)严格按照经济开发区、各工业集中区的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四、计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土地供应的效率和质量。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国土资源、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舒城县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舒城县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单位 |
合 计 |
商服 用地 |
工矿 仓储 用地 |
住 宅 用 地 |
公共管理与 公 共 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 用地 | ||||
小 计 |
公租房 用 地 |
经济适用房 用 地 |
商品房 用 地 |
其他 用地 | ||||||||
舒城县 |
200 |
28 |
98.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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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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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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