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9‟18 号)、《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
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
„2019‟1 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通
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19‟589 号)、《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关于做好 2020 年村庄规划重点工作的通知》(六自然资函
„2020‟58 号)等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就做好 2020 年村庄规划
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村庄分类成果。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
搬迁撤并类的四类分类要求,再次将村庄分类成果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前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果包括各村庄的具体分类,
村庄分类征求村民意见的情况,村庄分类结果公示情况等。划入
搬迁撤并类村庄需经村民会议同意。
二、开展村庄规划评估。各乡镇、开发区根据省村庄规划编
制技术指南的要求对正在实施的美丽乡村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
村庄规划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成果于 2020 年 6 月 25 日前报县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全县
计划选取 2-3 个村庄试点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各
乡镇、开发区于3月10日前选取1个村庄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县确定试点村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指导乡镇、开发区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于 2020 年 7 月底形成初步成果。
四、优化村庄布局。2020 年,我县将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时,要
全面分析村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经济状况、人文底蕴及群众意愿,以已编制的村庄布点规划和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为基础,强
化村庄布点专题研究,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到 2020 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
五、工作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
好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深入开展规
划编制研究工作,保障规划工作经费及人员力量。乡镇政府、开
发区要履行好村庄规划编制主体责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做
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基础数据和资料提供等工作,并做好统计
上报和督查通报工作。
请各乡镇、开发区确定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报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
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村镇股股长 潘璠,电话:0564-2782877,
13505642550,邮箱: 285790419@qq.com。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