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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01 14:47 信息来源:舒城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全面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

根据2022年汛前调查结果,截至3月底,全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4处,主要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共计威胁2781104人的生命和5968万元的财产安全。

(一)按照灾害类型分:崩塌38处、滑坡55处,泥石流1处。

(二)按照行政区域分:晓天镇28处、山七镇6处、高峰乡9处、河棚镇9处、庐镇乡10处、舒茶镇2处、张母桥镇2处、南港镇4处、汤池镇8处、五显镇11处、春秋乡3处、阙店乡1处、万佛湖镇1处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一)我县西南山区高陡边坡多,地层风化严重,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区、易发区,是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区。

(二)国道五显至晓天段、县道舒棚公路、山七到河棚公路、晓天到万佛山、晓天到黄河公路等沿线公路也是今年防范重点。

(三)山区乡镇群众切坡修路、建房以及其他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区域。

重点监测对象主要为受威胁人数较多、受威胁财产较大的不稳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城镇、村庄、学校、医院、公路、矿山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风景旅游区以及农村山区切坡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

、发展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构造、气候、地质灾害类型,结合近几年来强降雨、台风等强对流天气影响情况,预测今年我县地质灾害总的趋势是:汛期49月份)发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可能性较大,特别是台风和强降雨期间;汛后由于降雨较少,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小,但要做好春季连续阴雨和冬季冰雪融冻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重点防范期

49月份是我县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要防范期。集中强降雨或长时间连续阴雨时段及雨后23天内是重点防范时段,台风强对流及冰雪消融等其他异常天气时期,属动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五、地灾监测预警

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分级负责原则,各地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本辖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年度防治预案、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具体落实每个地质灾害点的监测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遇险撤离路线及临灾避让安置场所等。

根据县气象局和自然资源局发布的预警信息,有关乡镇要及时进行转发,并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县政府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应急、交通、水利、林业、教育、供电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本行业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人口密集的学校,县教育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所属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指定专人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县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确保灾害发生时能随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乡镇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特别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中、小学校开展地质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和应急逃生演练活动,提高预防地质灾害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乡镇、村、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员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地质灾害防治、监测能力。

(三)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组织专业队伍在汛前、汛期和汛后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巡查和核查,逐点落实监测预警等防治措施。所在地乡镇政府在汛前及时向受威胁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县应急、交通、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在县自然资源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和核查工作。

(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地质灾害隐患多的乡镇要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应落实转移群众、应急抢险等措施。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或地段,要及时划定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在预警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引导过往车辆、行人绕行避险。根据雨情和预警,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紧急情况时,强行组织避灾转移;险情和灾情发生时,按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迅速组织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县交通、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道路、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防范,将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在汛期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五)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有关乡镇政府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完善乡镇、村、自然资源所和监测员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包保责任

(六)健全各项防灾制度。有关乡镇要坚持和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汛期值班、险情监测巡查、灾情险情速报通报、宣传培训和应急逃生演练等制度。县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要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载体,进行公益性、提示性的灾害预报,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提高预警精度。乡镇政府和防灾责任人在接到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要依据防灾预案做好防灾避险。地质灾害防治已纳入省市县政府考核范围,要求防灾人员在汛期24小时值班,并不定时对值班人员进行查岗,各级防灾人员要确保24小时信息通畅,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对报告不及时影响应急处置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重点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动态检查、督查。在重点防范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村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落实预防措施;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将灾害危险区段(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及监测人员;具体监测工作由乡镇安排受威胁单位或个人负责,并做好群测群防监测记录。汛期定期监测每周一次,重点时段加密监测,监测人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七)多渠道筹措防治资金。有关乡镇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生态移民、土地整治、道路交通、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资金;按照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制定搬迁避让方案,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安置可行性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加强搬迁安置点选址的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地质灾害防治申报省市县财政资金的,必须按设计进行施工,并完成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

(八)加强源头管理。各地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内实施的建设项目管理,禁止切坡建房;禁止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开工建设;禁止削坡、填土、开挖水渠等可能加剧或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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