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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10 10:26 信息来源:舒城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新时代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县级机构改革后,2020年修编《舒城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涉及的部分部门和单位,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对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调整和完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工作实际,起草修订了此《预案》

二、修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预案》修订立足于2020年《舒城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框架和结构,参照《六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情况,根据机构调整后的职责划分,结合我县实际,对指挥机构、预警响应、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修订《舒城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构建新时期我县“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应急管理机制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我县统一、科学、高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有效举措。

三、修订过程

2022年《六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后,我县启动了《舒城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参照市预案进行修订《舒城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3月4日已经通过舒城县协同办公系统(OA)征求了县直、驻舒单位等27个部门意见,对预案再次进行了修改。4月18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合规性审查,提请县政府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修订《预案》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部组织体系,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突发地质灾害后能够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及时果断采取措施,把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五、主要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舒城县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地震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按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县政府成立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县级层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舒城县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其中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在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进行;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做好灾害应对工作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与县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强化突发地质灾害预警预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开展灾害风险调查,完善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预警网络,提升地质灾害和灾害链的早期识别、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核查。将已发现的隐患点纳入管理台账,分类采取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等措施县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平台及广播、电视及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渠道,向预警区内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群众及时发送预警信息(蓝色预警信息不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空间范围和可能性大小等预警响应根据地质灾害风险高低确定,共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区域预警信息发布后,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响应工作。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的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相关人员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明确突发地质灾害处置流程有关乡镇政府、村(社区)、单位和个人发现或接报突发地质灾害时,应立即向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当发生有人员伤亡的突发地质灾害时,县应急管理、县自然资源部门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速报有关情况。地质灾害发生所在地乡镇政府应当及时将灾情或险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发生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和涉及人员伤亡的一般地质灾害后,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将灾情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地县政府所属部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社居委)及有关责任单位发现或接报地质灾害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封锁进出道路。情况紧急时,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情况下可先行组织搜救被困人员。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达到本级政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条件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六、创新举措

厘清“防与救”职责,形成合力。原预案中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等部分,机构改革前都在原国土资源部门,机构改革后预警响应在自然资源部门,应急响应主要在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配合,新的预案按照单位职能明确了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相关内容,突出强调了联合机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规范细化应急处置措施。《预案》对灾情信息的报送内容、时限按要求进行了规范调整,对应急处置措施中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派出工作组、指导防控和救援、成立现场指挥部和救援、信息发布等内容进行了细化。

下一步,一是强化督查、检查,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隐患汛前调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逐级上报。遇有灾情、险情第一时间组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开展现场调查,指导受威胁群众采取防治措施;二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警示牌,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充分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和安全生产月等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组织乡镇每年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三是开展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在哪里;四是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积极申报地质灾害威胁人员搬迁避让和隐患点排危除险、工程治理等项目,减少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存量,消除地质灾害威胁。

八、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周岐兵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66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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