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9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马开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舒城县城市防洪工程提升县城防洪能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发挥规划龙头作用。综合考虑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安全保障等因素,县自然资源部门积极配合县水利等部门完成舒城县城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通过防洪规划与城市规划充分衔接,尽快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今年,我县开展了城西片区内涝治理工程规划建设,由县重点工程管理处组织编制了城西片区内涝治理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项目西起西环路,东到南溪河,北起杭北干渠,南到南溪河。流域面积约5.69km2。项目一期工程包含飞龙河开挖、进水闸&一体化泵闸、飞龙湖连通水系三部分,开挖飞龙河南河和北河,总占地面积9.4万㎡,调蓄容积为27.19㎡。另外,在杭北干渠与飞龙湖交界处规划一处进水闸,占地面积50㎡;在万佛路与龙河渠交汇处东侧规划一处一体化泵闸,总排水流量9.35m³/s,扬程6m,占地面积736.78㎡。同时,新开挖飞龙湖与杭北干渠、龙河渠、南溪河、大方塘连通水系,共6条,总长度为1847m,并于龙舒西路南侧新建2000mm×1580mm雨水矩形管道,长度336m。
二、涉及县城防洪工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问题。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相关规定,在全县“三区三线”划定时,县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县水利局提供的项目举证材料,对符合调整规则的基本农田已全部调出,现已上报至自然资源部,待批复后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舒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64-8620867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