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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舒城县耕地保护问题专项监督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2 19:56 信息来源:舒城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机关有关股室及直属单位:

现将《舒城县耕地保护问题专项监督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202377

 

舒城县耕地保护问题专项监督清理

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开展加强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专项监督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皖自然资耕函〔2023〕89号、六自然资耕函〔2023〕33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动我县清理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通过问题大起底,摸清问题底数,分类建立问题、责任、措施、时限、标准清单,逐项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各类问题能够依法有序见底清零,推动耕地保护全过程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耕地保护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工作任务

重点围绕以下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

(一)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的涉及耕地保护相关问题。

(二)自然资源部通报和土地卫片执法发现的耕地保护方面问题。

(三)省委巡视巡察、专项督察等反馈的耕地保护方面问题。

(四)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存在的问题。

(五)深化巩固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非住宅类)试点专项行动,重点聚焦未批先建、强占多占、非法出售以及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

(六)补充耕地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标投标、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补助资金等问题。

(七)2021年以来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绿化造林,以及超标准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绿色廊道新增问题。

(八)信访、12345热线、网络舆情等渠道收集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耕地保护问题。

(九)县内主动排查发现的其它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摸底(2023630日前)。各乡镇全面排查起底十九大以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突出问题,对已经整改但未验收销号以及群众反复举报的问题线索一并纳入此次排查范围,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分层分类建立1+1+N问题清单(第一个“1”即国家督察反馈、土地卫片执法发现、国家有关部委通报曝光等问题,以省厅下发清单为准;第二个“1”即省委巡视、专项督察、群众举报、“12345”热线投诉、舆情反映等渠道发现的问题;“N”即县内主动排查发现的其它问题),以乡镇为单位汇总形成问题清单,于6月30日前报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

(二)分类整改(20231015日前)。各乡镇按照下发和自查梳理的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标准,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坚决立行立改;对已明确整改时限的问题,要按照原既定的整改时间推进;因涉及需要分阶段推进的,要把握节点,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于确实无法按照原定方案整改的,要充分调查分析原因,实事求是研究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经反馈问题的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新方案进行整改,督促完成序时进度任务。

   (三)验收销号(20231115日前)。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方案逐项进行初验,报请市局验收,迎接省厅工作专班回头看抽查。对整改落实打折扣或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总结评价(2023125日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组织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对工作推进有力、整改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改不力、未完成序时进度任务的及时警示、通报、约谈。并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局工作专班和县纪委、监委。

   (五)巩固提升(2024626日前)。对需要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跟踪督导机制,确保问题按照既定时限完成整改。要认真剖析问题原因,特别是对于容易反弹的问题,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成效及时上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专班,县局汇总报市局工作专班和县纪委、监委。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事关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各级要切实树牢保粮食安全首先要保耕地安全的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忠实履职尽责,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落实专项清理整治部署要求,扎扎实实推动问题整改,持续用力推动耕地保护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为维护粮食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耕地保护监督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统筹全面工作开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综合调度、跟踪督办工作落实。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履职尽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抓好组织实施。

(三)强化统筹协调。专项整治清理工作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多样,各乡镇要主动协调农业农村、林业、交通、水利等相关主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动效力,确保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帮助乡镇、开发区分析问题原因,规范整改标准,督促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稳妥推进,坚决杜绝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违背客观规律和群众意愿、搞运动式”“一刀切等现象。每月18日前,各自然资源所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局工作专班。

(四)严肃工作纪律。加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或变相侵占耕地问题,特别是对重大、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执纪问责力度,通过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推动违法案件查处到位,严厉震慑违法行为。主动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牵头股室协调沟通,对在专项监督清理整治工作中不认真、摸底不实、处置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谋取私利等行为,及时移交处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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