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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6 16:11 信息来源:舒城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自然资〔202469

 

各乡镇自然资源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326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自然函〔2024106号)《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舒城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舒安〔2024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规划管控,规范行政许可,加强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城市建设、消防安全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治理措施、健全防控体系,不断提升安全水平,合力促进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

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考虑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管道发展规划必要的空间需求和时序安排。将安全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依据相关规划做好监督采矿、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城镇燃气设施、烟花爆竹批发、民用爆炸品生产加工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依法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加强规划许可管理,强化源头准入。

(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和部省细化举措,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法依规动态调整矿产资源规划;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统计、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采矿权超层越界开采动态监测等日常管理;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划定矿区范围,做好矿业权审批登记和注销关闭等工作;对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矿山企业,依法注(吊)销采矿许可证,并督促做好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对无采矿许可证、越界采矿被吊销采矿许可证、资源枯竭应当关闭退出等矿井的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引导矿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淘汰落后开采技术与设备,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乡镇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全面落实乡镇、村、组、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年度防治方案,对受灾害威胁的对象有详细的转移安置方案,防灾和避险明白卡、预案表发放到户;落实汛前调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制度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措施,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传达给有关防灾人员,发现险情先兆,要坚决果断提前组织危险区人员避险转移;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牌、张贴宣传画册,地球日土地日防灾减灾日等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抢险队伍,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报告和速报制度;积极采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排危除险和专业监测等综合防治措施消除地质灾害威胁。

(四)加强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属地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地勘、测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风险防范。配合做好上级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持续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五)强化自然资源精准执法

    深化打非治违,强化动态巡查,及时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按照市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自然资源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与各司法机关的协作和配合,持续加大对涉耕、涉矿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移送力度,确保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有效震慑,坚决把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摆在首位、落到实处,规范自然资源监管秩序,牢牢守住耕地红线,资源底线。

(六)配合做好消防安全整治

加大消防安全防控力度,严格落实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做好隐患日常巡查、排查及整治,加强电瓶车充电车棚、档案室、视频会议室、规划馆展览馆等重点防火场所及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配合做好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将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之中,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宾馆饭店、经营性自建房等相关场所的安全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明确相关用地支持政策。

(八)加强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

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系统性宣传和主题宣讲活动,同时坚持宣传工作的常态化,不断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三、时间安排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6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4月)

各乡镇自然资源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5月至202512月)

全面深入排查本行业领域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1月至9月)

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促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10月至12月)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制度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自然资源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责任落实,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及时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乡镇自然资源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推动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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