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自然资〔2024〕45号
各乡镇自然资源所,局机关有关股室: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和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地质灾害汛前调查工作的通知》(六自然函〔2024〕81号)统一部署,现就开展2024年度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原则和目的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自然资源所结合2023年汛后核查成果和现状,开展2024年汛前排查与调查。通过开展汛前调查,准确掌握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最新情况,为制定2024年度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支撑。
二、调查的主要任务
(一)查明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新点、老点、老点新变化)底数以及各隐患点的位置、分布、规模、稳定状态、威胁范围和人员等情况。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进行防灾综合评估研判,制定切合实际的防灾措施。
(二)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格体系建设,落实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并逐点制定防灾措施和预案以及监测方案,做到“一点一案”。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制定防灾措施。
(三)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由专业技术人员如实填写调查卡片,将调查结果录入地质灾害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分布图。
三、调查工作的分工
晓天镇、山七镇、高峰乡、五显镇、庐镇乡、河棚镇、汤池镇、舒茶镇、南港镇、春秋乡、阙店乡、万佛湖镇、张母桥镇等13个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是全县地质灾害汛前调查重点区域。有关乡镇要对本辖区内学校、集镇、医院、旅游景区、重要交通沿线等人口密集场所和灾险情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排查,对辖区地质环境脆弱地段组织群众全面摸排,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落实防范措施。3月5日之前乡镇将摸底排查情况汇总,县局将委托技术服务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现场调查,3月20日完成全县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及数据更新。
四、调查工作的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汛前调查是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三查”制度和汛期防灾减灾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动员群众自查、村组全面摸底、乡镇筛查重点、专家现场鉴定、县局集中汇总的方式,切实查清辖区内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范围。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结合汛前调查,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要求,确定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监测人,树立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对老点防治责任人员、通讯信息进行核对,完善落实地质灾害点警示牌、预警信号、遇险撤离路线、汛期转移安置场所、群测群防人员等,按照一点一档要求整理收集灾害体详细信息;
二是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发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和“防灾预案表”(一式三份:威胁对象一份,自然资源所存档一份,报县局备案一份)”,做到不漏一点不落一户,或将“两卡一表”张贴于受威胁户房前屋后显眼位置,时刻提醒群众提高防范意识;
三是成立乡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和应急抢险队伍,编制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防灾避险演练方案和宣传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装备;
四是落实目标管理,乡镇、村、监测责任人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将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机制。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巡查排查、避险转移、防灾演练、宣传培训和基层专业支撑队伍建设等。
二是按照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威胁对象的影响程度,结合移民搬迁、乡村振兴、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制定2024年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排危除险计划,对已完成的相关项目资料要组卷归档集中保管;
三是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源头管理,禁止切坡修路、建房等引发地质灾害。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