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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6 09:13 信息来源:舒城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自然资〔202316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当前全县各地正在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加紧向农户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个别地方因确权审查不严,导致错登、错发证书现象出现,群众对此不满意。为避免类似问题出现,确保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能够及时全面发放到户,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成果质量检查。为规范农村房地体确权登记发证行为,有效降低错发证书现象出现,各乡镇(开发区)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等成果资料后,立即组织职责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对符合发证条件办理错误的证书,组织申请更正登记换发证书;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证书,如擅自占用农用地、基本农田的,违法建造的住宅等,具体认定见《舒城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解读》,对此,组织申请注销登记作废证书。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县确权领导小组视情况启动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推进证书发放进度。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在工作调研督导中要求,各地争取在2022年底前,将已制证书发放到户。此项工作时间要求紧迫,各乡镇(开发区)要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全力以赴,落实责任,将合法有效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尽快发放到户。

    三、强化问题响应处置。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证书的迟发、错发处理不当,极易引发信访和投诉等一系列影响社会安定问题。各乡镇(开发区)对群众反映的发证问题要及时受理,妥善解决,消除隐患。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的工作态度,把好事做好,争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特此通知。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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