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自然资〔2024〕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商洛市柞水县境内一处高速公路桥梁因山洪暴发发生垮塌,导致车辆坠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的防汛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然资源部许大纯副部长“在盛夏季节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部署会上的讲话”要求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皖地灾办明电〔2024〕14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六地灾办〔2024〕8号)等部署,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刚刚过去的梅雨季节,多轮强降雨带来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又进入台风活跃期,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压紧压实防灾责任。一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7月25召开防汛抗洪救灾会议要求,分级分类履行属地、行业、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监管职责;二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持续保持临战状态,落细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三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睁眼睡觉”的警觉性,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四要提前谋划,决不能心存侥幸。极端天气来临前,要早预警、早检查、早撤离避险,“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做好转移安置、抢险救援、物资保障等应急准备,尽最大可能留足防灾减灾的时间窗口。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各单位要紧盯强降雨过程、受台风影响地区和重点部位,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确保风险可防可控。交通、水利、住建、文旅、教育、能源、铁路等相关部门,要结合6月3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及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舒地灾办〔2024〕3号)有关要求,对在建工程、交通要道、旅游景区、学校等开展再排查,发现风险隐患,要落实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各乡镇要对辖区已建成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排危除险项目全面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工程运行情况,落实管护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险情隐患要果断采取转移避险、关停封闭等措施,并按照“谁引发、谁负责”进行综合整治,直至危险彻底消除。8月10日前,各地各单位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舒城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
三、严格执行预警叫应
要密切关注台风路径,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做到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到户到人、第一时间得到响应、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形成预警响应闭环管理。坚决落实“三个紧急撤离(达到预警阈值时紧急转移、发生险情异动时紧急转移、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紧急转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同时,加强人员管控,严防转移群众擅自回流。强化夜间防灾工作,加强夜间巡查、会商研判、风险提醒和临灾预警转移。
四、统筹协调做好速报
气象、水利、应急、住建、交通、文旅、能源、铁路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灾险情速报和每日“零报告”制度,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准确、无误。
五、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各级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在岗在位在状态。省、市、县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各地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擅离职守、履职不力等问题,将予以通报直至责任追究。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