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____________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03 月 19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舒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64—862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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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m²)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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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杭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舒城县杭埠镇杭城社区 |
341523004007JA02010W00000000 |
209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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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印章)
2026年 0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