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政办秘〔2020〕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舒城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舒城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善和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各乡镇开发区对农村房屋安全性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的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三、排查范围
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以乡镇为单位按房屋所属行政区域开展,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活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判定房屋等级。
四、时间安排
(一)重点排查。2020年12月16日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摸底排查登记上传工作。以村为单位,组织专班人员,排查重点是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屋,重点是使用预制板建设的、经过改建扩建的、人员聚集使用的、建设年代久远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2021年2月10前,力争完成对农村房屋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农民自建房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址和周边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各村两委按照各自包组分工完成逐户上门排查登记上传。
(三)重点整治。2021年上半年,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整治,力争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全面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11月下旬县政府召开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布置暨业务培训会,全面解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县住建局负责参加排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排查工作在质量和水平。各乡镇(开发区)要实现乡村干部培训全覆盖。
(二)组织人员。县住建局负责全县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各村都要明确一名排查管理员,组成工作专班,指导开展入户登记、信息采集、手机APP上传等工作。乡镇、村管理员名单以乡镇为单位于11月底前上报至县住建局。
(三)摸底排查。以村为单位,按照村两委包组分工,全面、有序、无死角推进排查工作。对排查信息采集过程中,发现一些普遍性、倾向性、把握不准的问题,以乡镇为单位直接同县直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以便统一口径上传。对排查中发现并确认的房屋安全隐患,信息上传后,国家和安徽省农村房屋安全信息系统会同步接收。各乡镇(开发区)要立即责成产权人,迅速落实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和停止使用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各乡镇开发区要依据住建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房屋开展安全性评定,对极少数难以评定等级的房屋,按照各部门职能范围,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由各单位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以乡镇为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五)建立整治台账。县、乡、村三级分别要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落实包保责任人,明确整治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六)分类集中整治。经鉴定属于C级危房的,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属于D级危房的,原则上要拆除重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等,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是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示等安全防范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舒城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县应急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县委统战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县司法局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县文旅体局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县卫健委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开发区、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开展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扩大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知晓范围,有针对性的做好解释引导工作。要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发现隐患的,及时向村委会报告,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督促指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乡镇、开发区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督导。
附件:舒城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附件
舒城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秀萍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浦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翟晓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
程增柱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汪荣生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孔春春 县应急局局长
方贤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宗志松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树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朱传友 县教育局局长
汤安和 县民政局局长
王 涛 县司法局局长
肖 波 县财政局局长
万红兵 县文旅体局局长
张俊社 县卫健委主任
石康生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业汉 联通公司总经理
张建国 县住建局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张建国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