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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舒城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10 09:17 信息来源:舒城县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好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电〔2020〕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密电〔2020〕17号)及安徽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皖农房排查整治办〔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舒城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我县农村房屋大多建设于本世纪初,多为预制楼板砖混结构,历经十多年的风雨,很多虽然不是危房,但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全面了解我县农村房屋安全状况,及时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充分体现县委县政府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致力保障农村房屋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该《方案》在起草过程中,全面贯彻了国务院、省、市政府近期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县政府办的统一指导下,县住建局在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我县农村房屋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先后赴各乡镇及部分村组进行走访调研,结合走访调研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草拟了《舒城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初稿,并专题向政府有关领导进行了请示汇报,经过不断完善和细化,最终由县政府办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县直有关单位。

四、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力争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重点排查。2021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并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重点整治。用3年左右时间,力争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同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制。

五、主要内容

结合我县实际,《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确定了责任分工、划定了工作时限。

(一)明确工作原则

1.全面摸底,分类排查。各乡镇(开发区)对本行政区域内(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及时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2.重点整治,有序推进。本次整治重点是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各乡镇(开发区)应先行对此类房屋开展整治。在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危险程度高、急需整治的房屋,要立即开展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属地管理,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政府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督促主体责任人进行整治。各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内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对产权人(使用人)使用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

4.固本强基,健全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和六安市关于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推动落实。及时总结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举一反三,建立完善规范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疏堵结合、源头管控,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确定责任分工

一是成立舒城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部门责任,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三)划定工作时限

一是2020年12月16日前重点排查阶段。

二是2021年2月10日前全面排查阶段。

三是2021年6月30日前重点整治阶段。

四是2023年7月31日前全面整治阶段。

六、创新举措

《方案》围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从:重点排查、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整治及动员部署、组织人员、摸底排查、评估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等方面,细化排查整治时间和工作步骤。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舒城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部门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明确县有关部门的责任,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在开展排查整治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扩大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知晓范围,有针对性的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乡镇、开发区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下一步工作。一是要督促整治进度;二是要建立健全农房监测机制;三是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善和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农房建设管理制度。

八、解读单位、解读人、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单位: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李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663503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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