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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舒城县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差别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1 16:14 信息来源:舒城县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现将《舒城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差别化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930日    

 

 

舒城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差别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机制,构建规范有序、重点突出、分级分类管控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促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高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效率,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质量安全监督差别化管理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照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管理履职情况,结合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抽(巡)查情况,对其所监管的项目进行评价分级,并针对项目不同级别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舒城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

(二)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已介入项目监管,新建项目在施工基础阶段应明确管理类别,扩建、改建项目在首次介入监督交底时应明确管理类别。

(三)在施工现场主大门醒目位置设置质量安全管理类别公示牌;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类别依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项目的抽查、巡查等情况确定。

第四条  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市政桥梁和中小学校舍等直接涉及到公共安全的工程,以及大跨度结构、异型结构、深基础、大型幕墙等较复杂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应采用重点监督方式,不执行本办法。

第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差别化管理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类根据管理级别划分为AAAAAA三类:

一、A类(绿色)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确定为AAA类项目:

1.企业通过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健全,对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工作开展正常,日常检查、处理档案记录资料完整;

2.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工程项目部管理体系健全,项目经理必须在近三年所担任的项目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质量安全奖项;

3.近一年内没有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组织的检查和质量安全监督抽、巡查中被通报、约谈、记入不良记录等,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并在岗履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有效,质量安全专项管理文件贯彻落实;

4.关键人员到岗,实名制落实到位,工人相关档案资料齐全,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分包单位执行到位,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约谈、通报、查处;

5.近三年内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未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项目需创建省级(含省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工程,鼓励争创“黄山杯”“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等国家、省级奖项,并进行常态化管理;

7.项目承包单位能够按时、全面、有效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8.项目申报“四个工地”(绿色工地、智慧工地、红色工地、安心工地)三项及以上的,在满足前七项条件基础上同等情况下优先确定;

9.AAA类项目适用于建设工期在一年以上项目。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确定为AA类项目:

1.企业通过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健全,对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工作开展正常,日常检查、处理档案记录资料完整;

2.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工程项目部管理体系健全,项目经理必须在近三年所担任的项目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质量安全奖项;

3.近一年内没有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组织的检查和质量安全监督抽、巡查中被通报、约谈、记入不良记录等,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并在岗履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有效,质量安全专项管理文件贯彻落实;

4.关键人员到岗,实名制落实到位,工人相关档案资料齐全,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分包单位执行到位,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约谈、通报、查处;

5.近二年内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未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项目需创建市级(含市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工程,鼓励争创“皋城杯”等市级及以上奖项,并进行常态化管理;

7.项目承包单位能够全面、有效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8.项目申报“四个工地”(绿色工地、智慧工地、红色工地、安心工地)二项及以上的,在满足前七项条件基础上同等情况下优先确定;

9.AA类项目适用于建设工期在一年以上项目。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确定为A类项目: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对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对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工作开展正常,日常检查、处理档案记录资料完整;

2.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工程项目部管理体系健全;

3.近一年内没有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组织的检查和质量安全监督抽、巡查中被通报、约谈、记入不良记录等,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并在岗履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有效;质量安全专项管理文件贯彻落实;

4.关键人员到岗,实名制落实到位,工人相关档案资料齐全,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分包单位执行到位,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约谈、通报、查处;

5.近一年内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未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项目需创建市级(含市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工程,并进行常态化管理;

7.项目承包单位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8.项目申报“四个工地”(绿色工地、智慧工地、红色工地、安心工地)一项及以上的,在满足前七项条件基础上同等情况下优先确定;

9.A类项目适用于工程工期在六个月以上项目。

二、B类(黄色)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确定为B类项目: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对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对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工作开展正常,日常检查、处理档案记录资料完整;

2.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工程项目部管理班子健全,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控制良好;实名制管理基本落实到位,无群体性农民工工资投诉或上访事件发生;

3.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基本落实,严格执行质量安全专项管理文件要求;

4.近半年内没有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组织的检查和质量安全监督抽、巡查中被通报、约谈、记入不良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5.项目承包单位能够有效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6.近一年内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三、C类(红色)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确定为C类项目: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对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工程项目各项工作疏于管理,无日常检查、无问题处理档案记录资料;

2.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工程项目部管理班子不健全,人员到位情况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能有效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管理控制;

3.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执行质量安全专项管理文件不严格;

4.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5.工程实体质量存在严重质量缺陷;

6.日常监督管理抽查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率60%(不含60%)以下的,发生群体性农民工工资投诉或越级上访的

7.近半年内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和质量监督抽查中被通报、约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违法、违规处罚

8.项目承包单位未能有效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9.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近一年发生一起以上(含一起)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第六条  项目具体类别的确定由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根据日常监督巡查、抽测的结果确定。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根据确定的类别对项目实施差异化管理。

第七条  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类别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月更新一次,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ABC三个类别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采用差别化管理方式:

A类项目的监管要求:

1.以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为主,建设、监理、施工企业每月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书面报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等重要分部工程由各责任主体自行完成,监督人员仅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重要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验收实行告知制度,监督机构根据需要随机确定是否参与监督验收,但不影响项目验收组织。

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每四个月、三个月、二个月分别对辖区内处于AAAAAA类项目进行随机督查。

B类项目的监管要求:

1.在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基础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按照现行监督监管方式执行。

2.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每月对辖区内处于B类项目进行随机督查。

    C类项目的监管要求:

列为重点监督对象,除执行现行的监督监管方式外,还将加大监督力度,并开展以下监督模式:

1.直接列为预警工地,相关责任单位列为预警单位;

2.监督巡查周期为10天,监督巡查频次增加100%,并增加现场实体抽检数量;

3.所有的隐蔽工程验收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监督机构,责任监督员到场监督验收;

4.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经责任监督员现场核实整改情况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基础、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结构质量检测;

6.安全隐患整改期间必须暂停施工;

7.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部门派人驻点项目,并且每周向监督机构书面报告工程情况;

8.项目建造师、项目总监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不得擅自离岗,有特殊情况确需暂时离岗的,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9.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每月对辖区内处于C类项目进行随机督查。

第九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每季度对项目质量安全差别化管理类别进行评选总结,并根据总结的结果对项目实行奖惩措施。具体奖惩措施如下:

(一)实行分色挂牌警示,警示牌上注明“舒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级别代码+项目名称+颁发日期+监督电话”,底色为相应级别颜色,悬挂在大门显著位置。

(二)在工程工期50%季度中获AAA且没有C等的项目在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的工程项目评先评优中直接入围,在工程工期50%季度中获AA且没有C等的项目在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的工程项目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在工程工期50%季度中获A且没有C等的项目在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的工程项目评先评优中简化申报程序AAAAAA项目获得增加企业信用考评打分权重。

(三)连续评选为B类的项目,应鼓励项目提升管理水平。

(四)连续二个月(二次)被评选为C类或半年内有二次C类的项目,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总监,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依规对项目进行停工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从重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暂定为一年,期满后根据实行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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