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农村危改户认定程序

发布时间:2024-02-01 10:37 信息来源:舒城县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规范认定程序。各乡镇(开发区)要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留痕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公示制度。同时,要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各乡镇(开发区)在审核危改名单时,一律以党(工)委会、党政联席会或乡镇长办公会议形式确定。

凡是需要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一律先行填报《舒城县重复享受危房改造农户申报表》,经县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将《舒城县重复享受危房改造农户申报表》及其他佐证材料放置于该户“一 户一档”资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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