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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0:26 信息来源:舒城县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认真编制了2022年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64-8621738;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231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服务效能,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心工作,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为推动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着力围绕机构领导、人事变动、规划计划、财政资金信息、行政权力运行以及保障性住房、工程监管等重点领域方面等信息发布,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工作,强化基层政务公开,提升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领域。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048条,公开基础领域信息646条,重点领域信息402条;召开2场新闻发布会,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项目进行解读;全年共发布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4条,发布房地产、住房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主动回应信息计23条,“双随机一公开”6条,本级政策解读7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其中无法提供2件,不予处理4件,已全部在法定答复期内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上网信息审核把关,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规范性文件按照省级格式规范重新梳理,并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格式进行调整上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行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政务资讯公开为辅的多渠道信息公开模式,确保住建领域的信息动态及时、准确。在移动新媒体建设方面,我局开设了“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并安排专人负责公众号的日常运营,将最新最实用的政府信息通过手机移动端推送给广大市民群众。

(五)监督保障。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方面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做好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接受县政府监督和考评,政务公开办监测通报为抓手,认真分析政务公开办对本局栏目及两化栏目测评反馈事项,找准失分点,逐项梳理问题,找准责任股室并督促提供材料便于整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抓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和提升。2022年度,舒城县住建局无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今年以来各股室和下属单位人员流动性较大,从事信息公开人员兼职多,前后工作交接缺失,现有人员的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掌握不足,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策解读多样性有待提升。我局政策解读仍是以文字为主,专家解读、视频、动漫等多样化解读形式较少,难以满足群众可视、可读、可感的多样化需求。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升信息公开业务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主动与市、县公开办对接,学习政务信息公开先进工作经验,提升政务工作信息发布的数量与质量,以更优工作流程、更深工作融合,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水平。

2、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推动决策部署走进群众落地落实。更加注重统筹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融媒体资源,创新运用短视频、图解、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突出政策解读核心概念、新旧差异、惠民利企举措及享受条件及注意事项等实质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28日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最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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