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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3-27 15:52 信息来源:舒城县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单位各股室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进中提质、进中扩量,紧盯“质量、速度、位次、激励项”,攻坚克难,奋勇争先,推进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项目带动,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围绕“扩投资增动能赶超发展”激励机制,坚持“管行业必须抓投资”,不断发挥住建投资支点作用。

1.加强项目谋划争取。紧抓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重大战略,紧盯国家项目政策投向,持续跟踪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环境治理、管网改造、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建筑节能减碳、城市供水等领域资金申报,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城市更新等方面重大项目谋划,争取各类项目资金不少于5亿元。

2.强化项目监测调度。进一步健全城建领域政府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标准化厂房、房地产开发等调度机制,实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化管理,抓好总投资277.63亿元的46个城建领域投资项目监测调度,确保城建领域固定资产投资位居全市领先。

3.抓好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新开工局直接牵头重点项目11个,总投资约66亿元,年度投资27.94亿元,确保开工率100%。其中,“厂网河”项目计划完成投资5亿元,完成“两厂”(城东厂、经开厂)提标升级运营,三里河流域排口治理,确保城区水环境治理取得较大成效。稳步推进二水厂升级改造、龙河口水源引水工程,积极做好舒城永安水厂扩建及智慧水务建设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聚焦城市更新,加快城乡建设步伐

围绕新时期城乡建设新形势,坚持既“埋头苦干”又“抬头看路”,着力打造现代化县域中心城市。

1.理清城乡建设思路。及时开展城市体检及“十四五”城乡建设规划中期评估,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制定城市更新项目清单,明确“十四五”后期城乡建设发展目标任务。深入研究落实《六安市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承载性工程实施方案》,牵头制定我县实施方案,明确未来5年中心城区建设目标,系统谋划“四大提升行动”及重点工作任务。

2.提升中心城区能级。持续协调推进“畅强补”专项行动,计划投入71.81亿元,推动实施“畅强补”项目66个,新改建市政道路12.2公里、供水管网23公里,新建公共停车场7个、大货车停车场2个,建设景观绿化2.1万平方米。紧抓对口上海合作工作机遇,全力协调推动一批城市功能性和文旅康养项目落地,增强城市公共活动、教育、医疗、养老、购物等多类型服务功能,扩大“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

3.稳步推进城市更新。一是推进棚户区改造。计划投资1.9亿元完成棚户区改造346户,完成基本建成任务2610户。落实无现房不拆迁要求,积极引导社会和市场资本参与,加快新乐府、水木清华等“限房价、竞地价”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投资1亿元实施连片老旧小区提升型改造,计划改造小区27个,改造建筑面积19.55万平方米,惠及群众1214户。继续推广节能减碳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应用,实施既有建筑低能耗改造,统筹推进既有住宅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争取取得实质性突破。三是打造韧性城市。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启动“城市生命线”工程。

4.注重传统文化保护。加大历史文化保护力度,至少完成10处历史建筑修缮工程,加快麻纺厂办公楼、明伦堂等历史建筑修复工程,探索六连车队办公楼等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及时公布一批新的有条件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基本完成晓天老街核心保护区域改造并成功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持续加强对古居、古街、古井、古树、古桥等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利用。

5.加强乡村建设指导。继续推进集镇建设“六个一”工程,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支持杭埠镇、干汊河镇等经济发达镇打造新型城镇化试点镇,支持其他集镇因地制宜申报建设特色小城镇。制订优化优秀小城镇考评办法,加大激励力度。继续开展城乡特色风貌塑造,组织规划师、设计师下乡,设计一套环境协调的通用图册供住户选用参考,帮助指导打造一批特色示范村庄。持续开展乡村工匠技能培训累计不少于500人次,提升乡村工匠技术水平。继续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5户、抗震设防改造20户,实现农村危房动态清零。

(三)聚焦民生福祉,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围绕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坚持多渠道多方式供给,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1.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落实“三稳”要求,对照《“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县“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持续落实市住建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用足用好公积金提标扩面、安居补贴等政策工具,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深入推进整治规范房地产秩序三年行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预警,实行“清单化”“台账制”管理,进一步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坚决打赢“保交楼”攻坚战,督促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资产的处置、盘活和利用,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扎实推动恒大文旅城、华夏幸福孔雀城项目实现可持续复工,力争“完成一批、验收一批、交付一批”。

3.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围绕积极缓解城镇低收入家庭、新市民、青年人、产业园区职工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加快完成2022年度52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千方百计扩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盘活利用闲置安置房资产900套以上。实施城镇低收入群体租赁补贴450户,做到“按季发放、应保尽保”。

(四)聚焦绿色低碳,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

围绕行业转型升级,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奋力向争创“全省建筑业十强县”目标迈进。

1.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深入对标对表沪苏浙先进地区,持续落实《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所有纳统建筑业企业持续做好帮扶指导,扩充纳统企业数量,全力扶持企业资质晋升和创先争优,积极鼓励并引导企业“做专做精”及“走出去”发展,力争引进或新增1家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全年建筑业总产值保持12%左右的增速,力争总产值达120亿元以上,其中纳统企业产值达100亿元左右。

2.引导建筑行业加快转型。坚持以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试点城市(低碳片区)建设为抓手,全力推动引导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光伏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超低能耗建筑、碳排放统计监测平台等取得突破。推动建材企业提标扩面转型升级,加大节能环保投入,推进绿色建材标识认证。加快推动科技赋能建筑行业,深化与安徽建筑大学深度合作,打造“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3.加快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积极推动县建筑建材产业科技园规划建设,有序开展项目招商和园区共建工作,推动园区建设由控规设计进入到修建性详规设计,大力支持华恒创远等首批入园项目动工建设。

4.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管理。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扩大信用评价等级成果应用,研究制定出台具体应用措施。完善工程造价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信息价发布、最高限价实施细则等。搭建县内优秀建材企业展示平台,扩展优秀建材企业产品目录库,适时举办首届“舒城县优秀建材企业产品展销会”,扩大本地优秀建材企业本土市场占有率。全面推进建设行业综合专家库建设。适时启动第二届建筑工匠技能竞赛组织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建设,指导县建筑业协会规范化建设。

(五)聚焦稳定大局,持续夯实安全责任体系

围绕全系统安全稳定,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底线,持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1.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雷霆行动”及住宅工程质量治理“亮剑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落实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机制。认真实施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差异化,联合属地对赋权乡镇、工业园区在建项目开展定期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进“四个工地”创建。积极鼓励支持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工程、优质工程等创建,质量验收力争一次性通过率达到100%,创市质量标准化项目比例不少于在建项目30%,创市优“皋城杯”项目比例不少于竣工项目10%,争创“黄山杯”项目1个。

2.加强城乡自建房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治成果。深入学习宣贯《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我县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农房安全日常监测,扎实开展住房安全鉴定,根据危险等级采取重建或修缮加固措施,及时消除住房安全隐患。

3.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加大消防验收自查验指导,加强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全过程管理,定期开展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切实把好消防安全红线,强化消防设施检测行为管理,严格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要求,开展消防产品检查。加强消防审验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工作能力。

4.加强城市供水安全管理。持续指导供水企业规范化生产,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全方位、全过程、常态化管理。大力完善供水配套设施,加快城乡一体化供水步伐,实施新续建各类项目62项。结合新建道路和市政管网施工做好消火栓增设和维护管养工作,确保实现安全供水、优质供水、稳定供水的目标。全年计划实现供水总量1880万m³、完成售水总量1595万m³、实现产销差率16%。

5.抓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加强政策宣传,持续宣贯农民工工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关口前移,强化实名制管理,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实名制管理纳入项目、企业评先评优和市场信用记录。强化制度执行,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监管指引(第一版)》。抓好节点突破,在重要节日节点成立专班,一项目一方案,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群访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讨薪事件。

(六)聚焦一改两为,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围绕“一改两为”,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扎实提升建筑许可效率和获得用水便利度。

1.持续深化“工改”。充分发挥“工改办”牵头协调作用,强化落实综合服务窗口提质增效,牵头组织各责任单位按时按质完成改革任务,着力推动解决“体外循环”“隐性审批”“审批逾期”等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强化定期监测,沟通协调和跟踪督办要求,不断提升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

2.优化供水“报装”。持续优化供水报装流程,提升安装服务效率。加强供水服务透明度,坚持定期公布收费标准、水质检测等群众关切事项。继续坚持供水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确保获得用水指标位居全市前列。

3.强化信访维稳。扎实做好信访、信箱、热线、留言等反映问题办理工作,着力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确保“重畅决”专项行动及信访工作办理回复类100%,群众满意度90%以上。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办理流程,优化专项工作考核办法,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

(七)聚焦体制机制,不断创新行业发展举措。

围绕改革创新,坚持从体制机制入手,推动行业难点堵点问题得到解决。

1.理顺城市管网建设体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城市管网建设投资体制,规范管网立项、审批、投资、建设及运维管理相关工作程序,推动解决现行城市管网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逐步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建设体制机制。

2.强化二次供水设备管理。进一步强化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实行统建统管,推动将政府安置小区二次供水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一并纳入供水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鉴于目前我县城区实行供水价格同网同价政策,重新修订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及管理费用标准。

3.探索城区危房处理机制。明确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危房处理办法,探索解决城中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消除隐患整治空白区,全面完成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要求。

4.规范政府安置房移交程序。完善出台县安置房移交分配管理办法,规范政府、社会主体代建安置房移交工作程序,完成遗留代建三处安置房小区移交至属地政府。

5.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督体系。积极推进完善修订《舒城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细化资金使用范围,规范预售资金提取程序,加强资金有效监管。制定《舒城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行为。强化过程监管,探索建立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切实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利,促进房地产市场和行业健康发展。

(八)聚焦党建统领,着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围绕政治建设,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1.强化党的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按照新的党内法规制度,及时修订相关党建工作制度。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将党建工作作为综合考核重要内容。调整优化机关党组织建设。

2.加强思想建设。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制定并落实学习计划,持续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政治理论水平。

3.突出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持续落实好“一岗双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开展多形式的廉政教育,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抓紧抓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对照反馈问题,建立整改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整改,深入剖析根源,完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4.加强群团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年委、关工委等团体作用,依规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精神生活,最大程度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

5.加强内部管理。推行“平时考核”,定期通过自评与领导评价结合进行综合考评,奖优罚劣,将考评结果与绩效发放、个人发展结合,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健全工作机构。从有利于工作实际出发,积极健全消防审验、“厂网河”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机构,确保各项职能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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