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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住建系统村镇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16:42 信息来源:舒城县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建秘〔2023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

现将《2023年住建系统村镇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317日    


 2023年住建系统村镇工作要点

 

一、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设防改造。继续落实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的应改尽改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房纳入危房改造或抗震改造范围,本年度计划实施危房改造75户,抗震改造20户。强化六类重点人群农房安全日常监测,实现农房状态实时掌握,及时发现隐患,依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严格程序执行和档案管理,规范执行改造报批程序,及时规整档案,完善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网上系统信息。

二、巩固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全面加强自建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宣传《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12号令)等新公布实施的法规规章,提高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意识,压实自建房屋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建房屋安全检查,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完成存在安全隐患农村自建房屋整治工作,确保现有隐患房屋逐步清零,对新发现的隐患房屋立即管控到位。出台《舒城县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机制。加快自建房屋管理网络系统信息完善工作,确保房屋录入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三、开展技术下乡,提升农房建设水平。借助住建系统综合专家库资源,组织规划师、设计师下乡,设计一套环境协调的通用图册供农户选用参考。开展农房设计、建造技术服务指导,制定农房设计建造技术要点,开展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引导各乡镇、开发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本地特色房屋设计、建设。鼓励农户建设具有徽风皖韵的特色房屋建筑,继续开展城乡特色风貌塑造。

四、组织工匠培训,提高房屋建筑品质。探索建立农村工匠管理机制,制定工匠清单,实施名录管理。分批开展农村工匠培训,全县累计不少于500人次,发放培训证书,鼓励农村建房时优先选择名录内工匠。强化工匠施工现场管理,指导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做好施工过程监管,探索建立工匠执业情况评估制度。

五、强化小城镇六个一项目统筹。建立健全小城镇六个一项目管理机制,形成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进展、年终有成效的项目推进思路,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加快小城镇完善基础设施、公建配套、生态环保、文旅康养等功能性项目建设,引导农村放弃宅基地住户向城镇集中购房置业。支持杭埠镇、干汊河镇等经济发达镇打造新型城镇化试点镇,支持其他集镇因地制宜申报建设特色小城镇。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成功申报晓天老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全面完成晓天老街保护与利用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和既定的维修工作,转入运营阶段。完成麻纺厂办公楼和水塔等至少10处已公布历史建筑修复。六连车队办公楼发挥利用功能对外开放。启动明伦堂抢救性修复,力争与周边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完工。完成第四批晓天老街其他潜在历史建筑和县内其他有价值历史建筑的认定公布。对已经完成修复的历史建筑明确管理主体和利用方式,发挥历史建筑经济社会功能。助力县域旅游和民宿建设,支持文旅产业发展。进一步健全我县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体制机制,使我县该项工作步入良性轨道。

七、建立村镇考评激励机制。根据村镇工作内容和成效,制订优秀小城镇考评办法并实行年度评选公布。紧盯国家政策投向,进一步加大向上各类专项资金争取力度,资金分配向工作成效明显的村镇倾斜。稳定村镇建设管理人员队伍,保障人员合理待遇,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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