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建秘〔2023〕69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相关部门:
现将《舒城县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4日
舒城县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
队伍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以下简称建筑工人)队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城县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舒产改办〔2023〕1号 ),以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夯实建筑产业基础能力为根本,以构建社会化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建筑工人队伍为目标,建立健全符合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为舒城县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用工方式基本建立,建筑工人实现公司化、专业化管理,建筑工人权益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建筑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基本健全。
到2035年,建筑工人就业高效、流动有序,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建筑工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增强,形成一支秉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建筑工人大军。
三、主要任务
(一)引导现有劳务企业转型发展。推进建筑劳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有一定规模和管理能力的建筑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改进管理、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向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搭建涵盖用工信息、劳务合作等信息的信息化平台,支持建筑劳务输出信誉良好的建筑劳务企业与央企、大型国有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提供稳定的劳动力供应,扩大市场影响力,提升建筑劳务效益和发展质量。
(二)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营造专业作业企业发展环境,优化完善专业作业企业设立条件,鼓励和引导有一定技术、管理能力的劳务班组或者建筑工人成立专业作业企业,成为建筑业用工主体,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等工作,向“小、精、尖”企业方向发展。支持专业作业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培育专业作业市场,引导小微型建筑劳务企业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发展,做专做精专项业务,提高专业作业能力。
(三)鼓励建设建筑工人培育基地。支持骨干建筑企业与职业培训学校合作,在我县构建建筑工人培育基地,将职业培训中心、劳务企业总部、农民工住房纳入基地规划建设,推动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建筑劳务战略合作关系,加大高素质技能人才和产业发展后备人才培育,带动“散、乱”建筑劳务输出模式转变为规模化、技能化、协同化的产业工人输出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发区)建设人力资源(建筑服务)产业园,建立正规化、专业化、聚集型的建筑专业作业企业园区,引导企业向建制化、规模化转型,搭建相关信息化平台,形成人力资源集聚的综合服务基地。
(四)加快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设。引导建筑企业适应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需求,加快自有核心技术工人队伍培育,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骨干企业建立新型劳务制度,采取吸纳职业院校学生、联合办班、定向培养等方式,培育一定数量自有稳定的工人队伍。鼓励企业通过开展自主培训,将具备一定素质和技能的农民工转化为装配式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等市场需求量大的产业工人,享受企业员工待遇,促进农民工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五)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鼓励建筑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建立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的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完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加大对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兴、紧缺职业(工种)建筑工人培养,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扩大享受补贴人员范围,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六)创新完善激励机制。制定全县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将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与行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鼓励技能人才参与到企业(项目)管理,增强技能人才认可度和吸引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人人学技能、人人做工匠的良好氛围。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道,符合条件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完善信用评价机制,鼓励开展“建筑工人示范企业示范工地”评选,调动企业和工人参与建筑工人队伍建设积极性。
(七)推动信息化建设。鼓励行业协会、企业构建“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创建以保障建筑人力资源为主要业务的信息化平台,完善建筑工人队伍基础数据库和施工企业(含专业作业企业)数据库,畅通企业用工、工人求职信息交流渠道,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八)保障建筑工人权益。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落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等制度,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不断完善预防欠薪长效机制,营造和谐劳动关系。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各项规定,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最大限度减少职业病危害。推进“智慧工地”建设,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意识。探索制订适合建筑行业用工的相关政策措施,解决建筑行业用工的社保参保问题,持续推进建筑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加强个人所得税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建筑工人自觉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将建筑工人普遍纳入工会组织,为其维护基本权益提供依托。
(九)打造建筑劳务品牌。加强“舒城建造”的建筑劳务品牌创建引领,掌握建筑劳务品牌企业数量、分布、特征等基本情况,制定建设发展思路,探索建立“一企一匠”建筑劳务品牌培育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建筑劳务企业优化品牌名称、标识、符号等要素申请商标,提升品牌发展质量。培育和发展专业特色突出、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建筑劳务品牌,打造舒城特色劳务品牌新优势。
(十)完善社会保险缴费机制。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建筑工人缴纳社会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工人,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工伤保险覆盖施工现场所有建筑工人。大力开展工伤保险宣教培训,促进安全生产,依法保障建筑工人职业安全和健康权益。鼓励用人单位为建筑工人建立企业年金。
(十一)持续改善建筑工人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建筑工人享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改善建筑工人生活区居住环境。根据有关要求及工程实际配置空调、淋浴等设备,保障水电供应、网络通信畅通,达到一定规模的集中生活区要配套食堂、超市、医疗、法律咨询、职工书屋、文体活动室等必要的机构设施,鼓励开展物业化管理。持续改善建筑工人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全面推行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规范、有序,逐步提高环境标准,引导建筑企业开展建筑垃圾分类管理。不断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和条件,配备符合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具有防护功能的工装和劳动保护用品,制定统一的着装规范。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避难场所,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将职工劳动安全防护、劳动条件改善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纳入平等协商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筑工人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是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各有关主体要充分认识建筑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舒城县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协调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建筑工人队伍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引导广大建筑工人。要按照《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活环境基本配置指南》《建筑工人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基本配置指南》《建筑工人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基本配置指南》要求,结合舒城县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改善建筑工人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劳动保障水平。
(二)发挥工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支持工会组织发挥作用,加强工会建设,督促用工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采用源头(劳务输出地)入会、劳务派遣公司入会、专业作业企业入会、用工方入会等方式,提升建筑工人入会率。加强劳动用工制度、劳动安全卫生保障、工伤保险、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建立和完善集体协商机制,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建筑工人劳动权益。鼓励依托舒城县建筑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建筑工人培育产业协作机制,搭建施工专业作业用工信息服务平台,助力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发展。
(三)加大政策扶持和财税支持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推动落实在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方面的相关减税降费政策。引导建筑企业建立建筑工人培育合作伙伴关系,组建建筑工人培育平台,共同出资培训建筑工人,归集项目培训经费,统筹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指导企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建筑业职业培训以及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争取资金给予培训补贴。
(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鼓励建筑企业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交流、技能竞赛,扩大参与覆盖面,充分调动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参与积极性,提高职业技能;加强职业道德规范素养教育,不断提高建筑工人综合素质,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解读建筑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及时总结和推广建筑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建筑工人劳模选树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建筑工人队伍中的先进典型,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