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县住建局送审的《舒城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收悉。经合法性审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文件制定主体的审核意见
《实施方案)》制定主体适格、权限合法。
二、文件起草程序的审核意见
《实施方案》已履行了征求意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起草部门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其涉及民生工程,拟定程序需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做好论征。
三、文件制定内容的审核意见
《实施方案》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文件内容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应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