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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2023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抗震)改造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12-22 10:41 信息来源:舒城县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3】31号)文件要求,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巩固我县脱贫攻坚住房安全全保障工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切实履行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职责,县住建局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扎实推进,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现将有关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88户,抗震改造任务25户。已通过县级验收危房改造92户,抗震改造25户,拨付补助资金185万元。

 根据《关于召开舒城县乡村建设工匠暨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议的通知》11月份,我局成功举办了2023年度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参训人员150多人(含乡镇分管领导、村镇建设人员),97名乡村建设工匠参加培训,其中带头工匠53人,培训后经考试合格发放证书83份。

二、工作依据及目标

2023年,我县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参照

《县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舒城县2023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建秘〔2023〕35号)文件,继续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实行“应改尽改、一户不丢,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的全覆盖政策,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危房(抗震)改造条件的,可将其再次享受危房(抗震)改造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全保障。

三、工作实施情况

(一)结合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动态监测机制。

自危房改造工作实施以来,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得到极大改善,农村危房数量大幅度减少,既有效解决了最危险住房、最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实际问题,又消除了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实现了从“有居”到“宜居”的转变。今年,我们结合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间断地对全县所有农房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住房安全存在风险并符合危房(抗震)改造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及时将人员转移至安全住所,同时将该户纳入年度农村危房(抗震)改造计划,全面落实“应改尽改、一户不丢,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的全覆盖政策。

(二)精准识别对象,规范工作程序。

严格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的四级申请审批和村、乡镇、县三级公示程序,纳入危房(抗震)改造计划的对象户在乡镇识别后,还需经过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比对确认后,方可实施。

(三)加强政策宣传,保障实施效果。

通过宣传栏、明白卡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危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方式和验收标准,引导农户自觉对照政策实施危房(抗震)改造。

(四)加强档案管理,完善系统信息。

及时做好网上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完善农村危房(抗震)改造“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做到完整规范。年底,统一移交至县城建档案馆永久保存。

(五)强化质量监管,加大督查力度。

积极发挥住建部门职能,加强农村危房(抗震)改造前选址和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指导,做好工匠培训,开展施工现场巡查监督,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加强工作调度,对各乡镇、开发区的危房(抗震)改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动态监测机制。全年不间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持续加强农村危房监测。会同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针对自然增量的农村危房,尤其是新增“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要进一步加强监测,继续落实好“应改尽改、一户不丢,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的全覆盖政策,切实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问题。

(二)加强审核管理。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确保公平公正。督促村级要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农户申请的评议,乡镇审核人员要深入农户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并落实好公示公开制度,着力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的精准度。

(三)压实审批责任。住建部门是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加强补助对象审批管理,做到镇村程序不规范不审批、不属于低收入群体不审批、鉴定不属于C 级或 D 级不审批,确保补助对象符合危房改造政策条件。

(四)严格资金监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并按有关资金管理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 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改户,减少中间环节。严禁截留、挤占、挪 用或变相使用。进一步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 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五)严格验收管理。在危房改造施工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危房改造过程中技术指导与监督,确保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逐项检查,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提出整改措施;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补助资金的拨付。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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