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建审改办〔2022〕5号
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服务水平,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减少区域评估成果运用的审批环节,实现区域评估成果的免费共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经批准实施的各项区域评估成果已在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公开,建设单位通过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可以免申请获得区域评估成果。
二、已完成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可直接选用区域评估成果,不再单独进行审批。
三、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企业无需办理单项评估。
特此通知。
舒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