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4年春节即将到来,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入最为关键阶段。但是,我县仍有不少项目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并没有按照《舒城县建筑施工领域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冬季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舒建秘﹝2023﹞112号)实施,未与劳务承包班组算清承包款,也没有落实资金来源,更没有紧急保障措施。为全面有效落实年底清欠工作,请各项目(含2023年1月份以来竣工工程)立即完成以下工作:
一、各项目必须明确清欠负责人,清欠负责人必须是建设单位实际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实际负责人。
二、核清各班组完成工程量,确定应付劳务款,已付劳务款,年底应付劳务款,同时编制完成应支付工资清单,出勤工日应以实名制平台考勤为准。建设单位分包的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核清分包班组工程量,并由总包单位通过实名制平台代发。
三、完善实名制平台,录入应付工人信息,确保资金到位后能及时支付。
四、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应急措施和储存应急资金,确保突发事件有章可循,有钱可用;做到“四清”,即人数清、金额清、资金来源清、迅速结清。
五、以上事项必须在1月15日前完成,形成清单(见附件),报送至县质安站各监督室。
下周开始,县住建局将派专班到各项目进行督查,凡是以上工作未得到有效开展,将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记不良信用记录,导致群体事件发生,一律依法查处。
附件:1.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风险隐患排查台账
2. 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1日
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风险隐患排查台账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
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
农民工工资专户余额: | 拟支付资金来源: | |||||||
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 ||||||||
班组 | 核算劳务款 | 已付劳务款 | 应付劳务款 | 实名制工人数 | 实名制已发放金额 | 无实名制人数 | 年底应付劳务款 | 工资清单是否编制完成 |
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度,我企业郑重承诺:
一、在 项目中严格按照《建筑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做到:
(一)不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按规定与录用的每位农民工签订《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二)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二、认真履行企业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
(一)对总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项目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对其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二)坚持诚信原则,不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开具虚假清欠证明,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三、建立健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积极贯彻落实清欠工作。凡我单位承接的工程项目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启动清欠应急预案,无条件同意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动用我单位预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签名):
承诺单位(盖章):
时间: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