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住建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舒城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30 09:18 信息来源:舒城县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建秘〔20241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万佛湖、万佛山管委;局机关各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舒城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工作统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万佛湖、万佛山管委及时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阶段性工作进展报送我局相关科室。

    联系人:质安股叶东成,联系电话:0564-8621387;公用事业办童善云,联系电话:0564-2782821;建工建材股程翔,联系电话:0564-8624425;城乡建设股苏瑞杰,联系电话:0564-8663503;住保股王杰,联系电话:0564-2782829;县房产中心胡学光,联系电话:0564-8675558

    附件:舒城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330日   

     

    舒城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亡人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系列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徽省安委会一百零五条具体措施和六安市安委会七十二条措施要求,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住建领域统筹高质量发展和更高水平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压实,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有效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稳步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得到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明显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能力水平切实提升;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住建领域企业安全素质

    1.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通过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模式,采用“线上+线下”、“政企同训”等方式,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法律法规,有关事故警示案例为重点,在2026年底前,对房屋市政工程等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一轮全覆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2.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水平。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及继续教育,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判定标准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熟练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项任务措施,切实守好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3.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从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在省、市住建部门领导下,推动省级系统统一管理,推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相关企业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4.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推动房屋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企业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房屋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企业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二)全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1.深入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刻汲取近年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学习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全面宣贯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安徽省城乡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在2024 年底前,依照上级制定的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手册,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重点内容,指导各项目有针对性开展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自建房等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规范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有效提高排查整治质量。

    2.建立健全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房屋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严格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3.严格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督查督办和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在2024年底前,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将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形成机制。

    4.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依托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在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全量汇总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制度措施。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落实整改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三)深化关键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1.强化城市生命线工程应用。聚焦燃气、供水、污水、综合管廊等领域,充分运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城市体检成果,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风险源,摸清风险点,分析风险成因及潜在后果,形成安全风险清单,明确重点监测区域和环节、监测对象、责任单位,运用信息技术,高标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完善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2.不断强化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积极探索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2024年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构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自建房方面。常态化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导工作,聚焦整改销号质量和危房住人问题,确保在 20246月底前完成隐患经营性自建房工程措施整治,2025年年底前完成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持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线上动态巡检、线下抽查核实,推动整治工作提质升效;健全自建房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对发现存有严重隐患、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督促其主动采取解危措施。城市危旧房方面。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对照已摸排出的城市危旧房底数,科学编制五年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因地制宜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原址重建、抗震加固等多种方式,精准改造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农房危房方面。进一步完善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建立“农户自查、乡镇排查、县级巡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大跨度钢结构建筑和群租房方面。根据市、县安委办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2023年全市大跨度钢结构建筑和群租房排查基本信息和初筛结果,推送至属地政府、各行业监管部门等,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落实隐患整治责任。推动部门协调联动,按照房屋建筑用途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将发现存有安全隐患,分类形成清单,移交至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落实闭环整治。推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建立大跨度钢结构既有建筑和群租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巡查检查,及时掌安全情况。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方面。压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使用、维护主体责任,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健全完善日常使用、维护、检修等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于仍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压实保修企业的责任,落实定期巡查等职责。

    3.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监管“两场联动”,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发承包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行为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加强建筑实名制管理,强化工程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 全面实行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深入实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出台有关施工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及标准规范指引,按“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聚焦危大工程,动态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加强“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的巡查监管,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预防;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规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对不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以及发生事故、检查发现存有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及其承建的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实施联合惩戒。深化现场违规动火作业综合治理,督促指导企业单位全面开展动火作业人员整顿,对无证人员,予以辞退或转岗;对持证人员,开展再教育、再培训,重点强化“四项实操”能力(作业前安全检查能力、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力、按规程操作焊接设备能力、作业后消防检查能力)。

    4.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细化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工程建设中使用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具体要求。推进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程序,压紧压实行业部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以及相关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全面排查已建、在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建立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数据库,分类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健全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制度,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技术服务管理。建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信息管理体系,严格相关企业和人员的监管力度。建立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制度机制,严厉打击进场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行为,完善支持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工程应用相关政策措施。

    (四)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

    1.提升安全技术防范水平。鼓励工程参建单位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淘汰和限制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鼓励开展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智慧工地相关装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2.加强智慧工地建设。全面提升企业创建智慧工地积极性,强化工程施工安全科技支撑,推广实时监控系统、红外感应技术、现场隐患即时通报技术、塔式起重机监测等技术手段,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智能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产品代替“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风险。

    3.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引导企业创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优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结果运用,探索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降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评优评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4.加快建筑施工扬尘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按照“防患于未然”的理念,加快建设全县建筑施工扬尘一体化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在扬尘发生前快速处置,实现扬尘防治从末端应对向事前预防和过程监控转变,提高扬尘防治效率。

    (五)强化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指导

    1.建立健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企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举报人员保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人员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企业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持续推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落实。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

    3.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延伸。在属地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充分运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及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等企业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4.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安全专家,对房屋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企业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持续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积极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电视等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播放安全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因地制宜加快住建领域相关行业安全科普宣传教育,进一步丰富安全宣传教育形式。

    三、进度安排

    20243月至2026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3月至4)编制印发舒城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局属有关单位、股室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331日前将各自方案报县住建局质安股。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5月至202512)局属有关单位、股室按照实施方案,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1月至20269)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本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10月至12)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学习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局属有关单位、股室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精准严格执法,提升法治水平。局属有关单位、股室要紧盯最容易出事的环节、最不安全的因素,到重点地区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对涉嫌犯罪行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按规定实施最严格的联合惩戒,倒逼企业自觉守法生产经营。要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落地落实,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督导检查,推动信用建设。县住建局将按照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好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全县住建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并定期对局属有关单位、股室开展督导,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单位,对治本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单位及人员,要及时进行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四)抓好宣传引导,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局属有关单位、股室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大力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