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行政处罚 对象类别 | 行政处罚对象 | 案由 | 违反法律 | 处罚依据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 | 罚款金额(元) | 履行 情况 |
1 | 舒城县杭埠常宏智能装备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 | 个人 | 汪瑞瑞 | 长期不在岗,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对特种作业电工持证情况进行核查 |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和第六条第二项规定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以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二类第43项 | 舒建县罚字〔2025〕第1号 | 2025.1.13 | 罚款 | 人民币叁仟元 | 已履行 |
2 | 舒城县杭埠汽车过滤系统核心部件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 | 个人 | 许崇亮 | 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对特种作业电工持证情况进行核查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以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二类第43项 | 舒建县罚字〔2025〕第2号 | 2025.1.13 | 罚款 | 人民币叁仟元 | 已履行 |
3 | 舒城县安徽奔腾五金制造有限公司1-4#厂房、员工宿舍、综合楼工程 | 企业 | 安徽奔腾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舒建县罚字〔2025〕第3号 | 2025.3.15 | 罚款 | 人民币肆万玖仟零柒拾壹元整 | 已履行 |
4 | 舒城县安徽奔腾五金制造有限公司1-4#厂房、员工宿舍、综合楼工程 | 个人 | 徐娜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舒建县罚字〔2025〕第4号 | 2025.3.15 | 罚款 | 人民币贰仟肆佰伍拾叁元整 | 已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