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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住建局2025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办理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7 10:40 信息来源:舒城县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项目名称 行政处罚 对象类别 行政处罚对象 案由 违反法律 处罚依据 决定书文号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元) 履行
    情况
    1 舒城县杭埠常宏智能装备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 个人 汪瑞瑞 长期不在岗,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对特种作业电工持证情况进行核查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和第六条第二项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以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二类第43项 舒建县罚字〔2025〕第1号 2025.1.13 罚款 人民币叁仟元 已履行
    2 舒城县杭埠汽车过滤系统核心部件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 个人 许崇亮 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对特种作业电工持证情况进行核查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以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二类第43项 舒建县罚字〔2025〕第2号 2025.1.13 罚款 人民币叁仟元 已履行
    3 舒城县安徽奔腾五金制造有限公司1-4#厂房、员工宿舍、综合楼工程 企业 安徽奔腾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舒建县罚字〔2025〕第3号 2025.3.15 罚款 人民币肆万玖仟零柒拾壹元整 已履行
    4 舒城县安徽奔腾五金制造有限公司1-4#厂房、员工宿舍、综合楼工程 个人 徐娜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舒建县罚字〔2025〕第4号 2025.3.15 罚款 人民币贰仟肆佰伍拾叁元整 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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