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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解读】舒城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19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政策解读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安徽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指南》,结合《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现就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政策解读如下:

一、问:畅通工程如何分类?

答: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包含县县级、乡级、村级三大类五种类型。具体为:

1、县级畅通工程:是指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改造或路面改善,使全县每个乡镇具备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以上公路;

2、乡级畅通工程:是指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路面改善,使全县每个乡镇具备1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四级以上公路(其中我县农村公路密度小于25公里/万人的城关镇、杭埠镇可增加1条通往相邻乡镇或主干道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

3、村级畅通工程:是指在全县范围内设施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及全县8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内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实施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具体是指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建制村优先通达路线窄路面拓宽改造任务(2014年交通运输部开展全国农村道路项目库调整暨基础数据补充调查时,我县按部要求上报的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面拓宽改造工程);

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具体是指是指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任务(2014年交通运输部开展全国农村道路项目库调整暨基础数据补充调查时,我县按部要求上报的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

实施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是指对全县8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在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的同时,增加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使每个较大自然村硬化1条从村口到既有农村公路的最短捷连通道路。较大自然村是指30户以上的自然村。

二、问:畅通工程建设标准是什么

答:1)县级畅通工程是对现有道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建成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及以上公路;乡级畅通工程是对现有道路进行路面改善,建成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四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宽度6米,特殊路段经批准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鼓励各乡镇统筹考虑“十三五”规划目标及远期交通发展需求,适当提高标准,需分期建设的,要为以后拓宽改造预留建设条件;对于地形特别复杂、工程特别艰巨的山区道路经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技术标准。

县、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时面层厚度分别不低于24厘米、22厘米,并根据地域、地形、实际交通量、地材等因素及相关技术规范确定基层结构和厚度。

县、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采用沥青路面时面层厚度分别不低于7厘米、5厘米,并根据地域、地形、实际交通量、地材等因素及相关技术规范计算确定基层结构和厚度。

2)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在原有路面宽度的基础上加宽不低于1米,对原有路面宽度已达4.5米的路段不再实施加宽改造工程。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拓宽部分应设置面层与基层,总厚度不低于老路面。原则上采用与原有路面相同结构型式,尽量单侧加宽。

3)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特殊路段经批准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错车道设置实际地形、地貌和视线需求,充分考虑安全、经济因素灵活设置,原则上间距不大于500米,相邻错车道应通视。路面硬化工程原则上采用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0厘米,基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老路基应进行夯实或换填处理。

4)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不低于3.5米;错车道设置要求同上。

5)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时必须同步建设农村道路生命防护、排水、绿化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受限路段设计、施工时可以适当降低技术指标,但应进一步强化该路段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三、问:畅通工程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由县、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统筹交通运输部和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本级财政预算资金,鼓励村级通过“一事一议”、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筹措整合建设资金,保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实施。具体来源如下:

1、县级公路畅通工程:部、省补资金按8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市补资金按1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其余资金由县政府负责筹集。

2、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部、省补资金按48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市补资金按5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县级补资金按 17万元/公里(其中设计、监理、检测费1.7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其余资金由乡镇政府负责筹集。

3、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部、省补资金按12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设计费0.2万元/公里由县级政府承担,其余资金由乡镇政府负责筹集。

4、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部、省补资金按24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县补资金按 10万元/公里(其中设计费0.2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其余资金由乡镇政府负责筹集。

5、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部、省补资金按24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县级补助资金按 6 万元/公里(其中设计费0.2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其余资金由乡镇政府负责筹集。

四、我县畅通工程建设任务是多少?

答:我县畅通工程总里程为1657.778公里,其中县级3条29.748公里,乡级25条309.519公里,大自然村474条427.89公里,撤并建制村93条119.387公里,村级加宽296条771.234公里。共争取部、省、市定额补助资金 41471.283万元,总投资约7.38亿元。

五、我县畅通工程管理模式是什么?

县级畅通工程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乡级、村级畅通工程由项目所在乡镇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技术指导。

县、乡级畅通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选择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村级项目实行业主自管模式,在对管理人员资格及业主管理能力进行审核后批准。

六、畅通工程如何验收?

村级项目验收由县畅通办和民生办安排人员进行,需符合如下条件: 1、工程实体完工,配套设施齐全; 2、竣工资料完整并装订成册; 3、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第三方)报告完成并送达县交通工程质监站并出具质量检测意见; 4、项目民生工程铭牌已埋设; 5、提交交工验收申请。

县、乡级项目验收,由市质监局认可后,再进行。

七、畅通工程资金如何拨付?

县级畅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乡级畅通工程完工后按照总补助资金的80%拨付,村级畅通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额拨付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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