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舒城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桃溪路新世纪大厦5楼,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109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和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达到了“转变作风、服务群众、融洽关系”的目的。
(一)主动公开。2019年,我局认真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围绕工作动态、权力运行、规章制度等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内容,我局认真对政府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据统计,2019年度,我局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5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2019年,我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落实信息审核制度,拟发布的信息须经相关股室和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公开须党组书记、局长审阅;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从而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2019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单位公开目录进行了完善,调整了财政资金、“双随机、一公开”、网上政务服务、回应关切、监督保障、应急管理等栏目,并及时充实了相关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和回应关切水平。同时,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的平台建设工作,按照工作实际需要,整合现有的网络资源,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的公开作用,突出实用性,使政务公开的载体更加完善。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按月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每季度的监测反馈情况,建立整改台账,及时进行整改提高,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同时,我局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体系,完善了社会评议制度,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过微信、微博等渠道广泛听取、收集群众评议监督的意见和建议,并逐项整改、逐项落实,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新《条例》贯彻方面。一是加强学习。我局召组织局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机关股室长学习了新《条例》,要求各单位、各股室要落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新形势和群众的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增强公开的意识和能力,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力度和质量。二是广泛宣传。积极开展新《条例》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微博、设置宣传展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新《条例》,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新《条例》的了解和认识,通过群众监督推动新《条例》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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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增2 |
8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8 |
增16 |
118 |
行政强制 |
11 |
增5 |
6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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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93.9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 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 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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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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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 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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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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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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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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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 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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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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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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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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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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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局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还不够,表现为不主动,不积极。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注重经常性,突出成效性,实事求是,强化落实,创新举措,抓出亮点。进一步组织干部职工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3.加强督促检查。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检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政风。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