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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8-06-08 00:00 信息来源:交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7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公路路长制工程的指导意见》(六政办〔2018〕40号)、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舒城县“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政〔2018〕34号)精神,现就我县路长制工作做以下解读:

(一)什么是“路长制”?

是负责管辖路段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听取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

(二)分级设立路长制的职责是什么?

1、设立县、乡和村三级路长。县级设立总路长,由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乡镇设立乡镇路长,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建制村设立村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2.县级路长办公室职责:承担路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办理县级路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落实总路长、路长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拟订路长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管护运的资金筹集,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统筹确定辖区内各乡镇乡村道路专管员指标,明确乡村道路专管员招聘条件、待遇、考核评价等;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工作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实施激励问责。

(三)专管员在推行农村公路中起到什么作用?

“专管员” 是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负责乡村道路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养护作业单位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发现的工程建设质量隐患、侵害路产路权等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以及路长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等。县级政府负责统筹招募乡村道路专管员、落实资金购买服务等工作;乡镇负责对乡村道路专管员考核工作;村委会负责监督乡村道路专管员工作开展情况。

(四)巡路具体内容是什么?

1.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公路用地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建筑设施管理。

2.公路两侧建设村镇、集市、开发区、大型货物集散地、学校、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距离管理(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

3.交通标志前后500米非法广告、违章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以及挖掘公路和集镇路段占道经营、倾倒垃圾。

4.办理路长办公室安排的其他涉路事项。

(五)路长制的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建成县、乡、村三级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制定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管养责任,实施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到2020年底,乡村道路专管员覆盖率达到100%,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目标。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舒城县公路服务中心

解读人:方劲松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62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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